我的部門是排休制的單位,
最近公司的HR通知新的排假規定,
搞的我真的不知道怎麼排班,
一週一定要排休兩天、最多只能連上五天不能連六,
還得跨月檢視排休有無違反規則,
另外假別為國定假日、特休、補休通通視為排班日,
且排休週期是無視個人的休假日期一律採同一週期檢視,
最大的問題是不給積假、挪假,
像我是固定休週三、週四的,
三月份有例假日、休假日各5天,
只有4個週三、週四,
多出2天得當月排休掉,
但五月份例假日、休假日只有各4天,
卻有5個週三、週四都得排例假日、休假日,
請問這是要我怎麼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