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樓主你的不對了......下包少請公司獲利是公司的事,不是你這小職員能擅自作主的。對於注重誠信的公司,反而不會希望有這種不適當的獲利,更何況生意是長久的,往後也許還要跟下包合作,還是要維持好的關係!至於老闆娘兇不兇,不是你拿來判斷要不要報備的因素才是.......
最大的錯是你這個職員沒有適時回報!下包有沒有做錯少打都和你無關這完全是雙方誠信、配合的基本原則一個上游連這種事都想吞未來哪個下包敢跟你們合作?不滿意你們可以換掉下包阿傳出去你們公司也不用混了去檢討下包也不是你這個職員的責任你不敢面對兇惡的老闆娘就更應該把事情做好勇敢道歉才是重點不要拿下包當理由替自己找藉口對於業主立場只會覺得你在扯她的後腿業界的名聲比什麼都還重要你不但不想拖地還擅自做主張重點還會拿別人當藉口祝你辦公室生涯愉快
qweqw wrote:可是最大的錯應該是下包自己請款單少打吧!?(恕刪) 不要再推託責任了,老闆娘都已經責難你"當初不是核對過請款單了嗎",你這藉口根本不成立了公司僱用你,就是要你做好份內工作,你現實狀況就是沒處理好,出包了前面你說的任何一個理由,都不能用,人家一看就知道你在強詞辯解我覺得你應該承認失誤,誠心道歉,打包票以後不會再出錯,這樣就好了人都有恍神或一時不察犯錯的時候,老闆娘念念就過去了千萬不要搞"下包少請款有利公司"那套說詞老闆跟下包的關係本來合作得好好的,沒人要你自作聰明來"衝康"他們,老闆不會領情的
你自己都說當初有發現但是你沒講光你這心態久可議了!這種事可大可小,趕緊認錯道歉說是疏忽,否則我是老闆我會直接請你走人連份內工作你都可以自作主決定,我哪裡來的勇氣給你繼續下去,哪天你騙下包錢,老子還要幫你擦屁股賠信譽打官司
去年6月下包附了一張請款單來向公司請款3次結果今天打電話說少請款1次應該4次才對(可能今年會計查帳發現)去年打請款單的小姐少打一次3次是你的問題還是下包的問題 很明顯了啊難道下包再來說要一次 問老闆娘給嗎?我司會計也會問那筆那筆為何還沒來請款?我反問她...所以我們要彙整請他們來請款嗎
qweqw wrote:該怎麼回答老闆娘問...(恕刪) 樓主不用講,靜等之後的安排回答一律說不知道不清楚,最後等對方派人來找老闆娘和樓主三方對質後,你才說可能我不熟沒注意到....因為樓主是未滿一年的菜鳥,這樣就好了反正重點是領到非自願離職單,大鍋飯能吃就吃,能摸魚就摸魚不要讓老闆娘抓包就好,反正這個工作可有可無,只是要洗個經歷,樓主還年輕,只要不會被告詐欺過失被判刑有前科,人生還是彩色的老闆娘再怎麼兇應該也不會對樓主大動作報警採刑民事提告吧,滿費時間的?以上的思維如果同意就應該可以安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