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號颱風登陸
政府公布停班停課
店裡群組沒人知道該不該上班
老闆也沒消息
想說既然雨不大就上班好了
結果因為風雨不大店裡生意出奇的好
外場只有一個PT連吃飯時間都沒
忙了一天內外場都累死了
結果隔天上班老闆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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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啥都沒說
好像昨天是個普通的上班日
也沒有表示停班的颱風天會加給或補假啥都沒......
感覺在這裡工作只是一個沒靈魂的工具呀 !!
保勞保的勞工是不適用的
詳細規定在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內,請自行GOOGLE
重點節錄
當地政府發佈停班課通知後,如果勞工確實有停止上班的需求,可以自行決定停班
但停班當天雇主可不給工資(無薪假的概念),但雇主不能因勞工未到班而給予任何不利處置,包含全勤也不能扣,就只能當天工資不發
如果勞工選擇上班,該要點"建議"雇主加發薪資,但這條沒有強制
如果雇主需要勞工上班,那雇主必須1.提供必要的交通協助 2. 保證工作場所的安全
基本大概就這樣
樓主自己想想你的雇主有沒有違法?
當然法規是底限,臺灣不少比例的公司行號在颱風停班通知時是直接比照公家單位辦理,而且不額外扣薪的(應該說,當天不給薪),也不另外扣假
大部份公司是不強迫勞工上班,但當天不給薪或另外扣假處理
樓主的公司看起來沒違法,但如果這樣的工作條件你不滿意,要嘛跟雇主爭取(這額外的),要嘛另尋他處
勞基法只保障勞工最基本的,多的福利是勞工要自己爭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