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創業要開始找人

想請問

行政院人事局規定

一年有的假是116天

請問如果我月休八天
那也才96天
如果剩下20天
我以過年後
給員工寒假20天...

這樣是可以的嗎?
你這種小型創業的,不適合找正職,比較適合找工讀生或約聘!
回答樓主

可以,國定假日、週六、日,可以勞資雙方協商挪移到其他日期來放假

只有仍需要符合七休一等相關規定

如果你已經創業也請了員工,就必須跟員工協商並取得員工同意

如果你還沒請員工,那只要在工作規則裡明定好,在聘雇時取得同意(不同意就不要來),就可以了

記得面試時要講清楚,並在員工到職時請他簽名同意工作規則。
正職的比例可以請少一點

多些工讀或外包

你會輕鬆很多

不過要控管好
服務業嗎?一般都是這樣,當月有10個六日,就排休10天,遇到國定假日,比如228,清明,端午,中秋,國慶...這種,排休天數再往上加。

一口氣排20天,這樣人手調度會很累;不過,正職+兼職搭配,比較好調度。
a rex worte:
小型創業要開始找人

正常本來就月休2天,所謂的116天的假是包含了周休二日+國定假日,也就是見紅就放,如果你不想員工放國定假日,那就要花加班費,以及員工也願意加班,但如果員工同意你用長假這種名義來補那些國定假日,那也不是不行,只是要撐一年才享受的到假期,我想對正常人而言應該沒人會同意的啦...花加班費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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