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理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文會怎樣嗎?

前陣子公司收到一封法務部公文,
主要內容是說要公司負責人(我)扣押一位員工(我朋友)的部分薪水,
打電話去詢問原因,對方說是因為積欠稅費、勞健保、交通罰鍰…等,
政府強制執行卻一直扣不到錢,所以才會發函給公司,
由公司預先扣除三分之一的薪水。
這時我才明白為何先前朋友都跟我說要領現= =

公文中有一封回函,是要我填寫她每個月的收入然後寄回,但我還沒寄。
想說問看看她想怎麼做?自己先去繳清?還是由我這邊扣?
她說她再想想,然後到現在一直都沒給我回覆……

現在我也忘記公文收到哪裡去了,如果一直沒有回應,公司(我)這邊會怎麼樣嗎?
iqevqgfn wrote:
前陣子公司收到一封法(恕刪)


扣薪執行命令這個東西,蠻常見的

如貴司員工領現金,沒東西扣,最好還是撥通電話問來文單位,函覆什麼文件

不然聽說債權人會來找公司......

附註下文參考參考

財政部稅務新聞:公司行號接獲員工扣薪執行命令,請勿置之不理,以免徒增不必要困擾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8742626455656345699
iqevqgfn wrote:
前陣子公司收到一封法...(恕刪)

不理,這樣債權人更高興
就可以強制執行公司的資產
強制執行是什麼懂吧?
本來是可以每個月拿債務人1/3薪水
現在一次就可以從公司資產拿足所有欠款
試看看吧
NaCl-2012 wrote:
扣薪執行命令這個東西(恕刪)

感謝,看來我只能趕快把公文找出來了
記得當初在電話中對方是說,回函寄回去才會告訴我要如何執行。
golihi wrote:
不理,這樣債權人更高(恕刪)

其實那筆款項沒有很多,大約2萬4左右……
她應該是有能力可以一次繳完的。
就算從薪水裡面扣,連扣三個月就還完了。
我也不是故意要不理會公文,想說事關她權益詢問她意見,結果她卻一拖再拖。
甚至跟我說她就是不想繳那些交通罰單,等她要賣機車的時候再說。
老實講這真的刷新我三觀,也在思考是不是要把她請走了。
iqevqgfn wrote:
其實那筆款項沒有很多...(恕刪)

交通罰單及車的稅沒繳清是不能過戶的
這種沒有責任感的員工
送神吧
會直接對公司強制執行
你沒有在時間內回覆法院扣押的情況,時間一過,法律上就是推定該債務人在該公司上班,接下來就會核發一張薪資移轉命令到該公司,這個時候債權人就會來跟你收債務人的部分薪資,如果到這個時候債務人確實從扣押命令送達貴公司之日起有在貴公司服務的事實跟有領薪水的事實,移轉命令送達後第三人不移轉債務人的部分薪資給債權人,債權人可以拿該移轉命令對第三人聲請支付命令,進而對第三人取得執行名義而可以直接扣押第三人的財產!
秉呈 wrote:
你沒有在時間內回覆法(恕刪)

嗯……我到現在找不到那張公文,所以裡面那張要填寫她工作一個月領多少錢的回函我也還沒寄回去……

有什麼補救方式嗎?寫信過去請他們再發一封過來?
因為原本的公文也沒有提到扣押薪水後要怎麼處理,似乎是要等我那張回函寄回去後,他們才會告知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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