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十多年公司,公司沒有特休,不打卡,無三節,無年終,(有紅包),高薪低報,離職後,覺得應該讓這無良老闆受到懲罰,於是去函。
勞工局或勞保局,自己也搞不清楚,後來收到來電,說有收到來函,問我要不要協商拿回多年特休獎金,我說協商自己不就曝光,且老闆不願意支付,怎麼辦,對方說要上法院(聽到這多數人就算了)然後又說沒打卡,就無法證明多年特休,所以特休部分無法幫助我,我說不是有投保紀錄,就能證明我在這公司的紀錄,對方說單位不同無法,我說那高薪低報呢?他說那是另一單位要不要我幫你轉交,(結果依然是要老闆見面)搞到最後卻說,要不勞檢好了,無打卡會罰錢,聽到這?想說算了,因為完全無幫助,公家人員還是一樣,不作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身為勞工,只能碰運氣,能遇到守法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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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91889877 wrote:
離開十多年公司,公司(恕刪)


不確定是縣市不同或是個別經辦人員的狀況,
如果你找不到單一窗口可以處理,
建議你可以到這個平台陳情看看 https://talk.taichung.gov.tw/
自己都寫了自己什麼都搞不清楚,

也什麼都不願意,怪別人不協助??????
a2291889877 wrote:
離開十多年公司,公司(恕刪)



嗯.............工作十多年.沒有特休.不打卡.無三節.無年終.(有紅包).高薪低報.....你這十多年做啥去了?

另外"高薪低報"你本身就違法、別說你不知?說給法官聽也不信、好嗎....

三節+年終~法律本就沒規定有這玩意、也不是每家都有。

特休獎金是啥東東?年度特休未休完可折抵薪資或輪休(一特換一日底薪)且不能累積(當兵才搞累積休假這玩意)

碰運氣遇到守法的老闆.....跟你說公家都違法大量用派遣工、外包工省人事成本、你認為的守法是那一種?
樓主有心讓無良老闆受罰,小弟在此表示敬意,只是有幾句話還希望你能聽聽:

也許你聽說過 :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我想再補一句 : 前提,這個人願意上法院

勞工局也得照規矩來,他需要證據才能幫忙,
這證據就是物證跟人證...
樓主不上法院,又提不出有力的證明,
對勞工局的辦事員而言,就是空手上戰場,必敗無疑...
換作你是那個辦事員,你作何感想?

個人以為,讓勞工局去勞檢,至少打卡問題可以解決,
就當作是為你過去的同事爭些權利
a2291889877 wrote:
離開十多年公司,公司沒有特休,不打卡,無三節,無年終,(有紅包),高薪低報,離職後,覺得應該讓這無良老闆受到懲罰,於是去函。
勞工局或勞保局,自己也搞不清楚,後來收到來電,說有收到來函,問我要不要協商拿回多年特休獎金,我說協商自己不就曝光,且老闆不願意支付,怎麼辦,對方說要上法院(聽到這多數人就算了)然後又說沒打卡,就無法證明多年特休,所以特休部分無法幫助我,我說不是有投保紀錄,就能證明我在這公司的紀錄,對方說單位不同無法,我說那高薪低報呢?他說那是另一單位要不要我幫你轉交,(結果依然是要老闆見面)搞到最後卻說,要不勞檢好了,無打卡會罰錢,聽到這?想說算了,因為完全無幫助,公家人員還是一樣,不作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身為勞工,只能碰運氣,能遇到守法的老闆。


真心不知道你是在哈囉什麼!!
你不是要向勞工局或勞保局申訴讓前公司受罰,公家單位也幫你提了幾個方案討公道,
你在那邊畏畏縮縮、裹足不前,最後人家要幫你轉單位讓前公司受罰你也不要,還在哪邊叫說完全無幫助!

自己的權利都不敢挺身而出,什麼都要公務人員幫你做到好,自己想龜縮,這不是你自己該爭取的事嗎,天助自助者.
勞工有強大的勞基法、勞工局、勞保局當後盾,哪裡弱勢了,是在哈囉?
真的要選對公司!

我的公司是遊覽車公司,最近全無車趟,老闆怕司機收入減少,除了底薪照發沒放無薪假外.....

這2天較資深的司機(做15年以上的),舊制退休金也先結清給它們,且都用最優的算法算,最多有領1百多萬..

可能全台灣開遊覽車的司機,我們最幸福了吧!

建議樓主,您以離開公司,其實自己的權益應該爭取,哪怕大家為了調解還會見面,就算沒拿到錢,讓公司警惕也好,您說是吧! 其實只要您申訴,都會拿到錢,只是多或少而已..............
勞工要爭權利,自己也要懂得收集證據,不是一句叫勞工局去勞檢就要幫你討公道。
都離職10幾年了,要幫你你還怕自己曝光?老闆又不是笨蛋,要追討你的特休獎金,當然知道事情跟你有關,怕露臉就不要領了,做老闆的被叫去露臉協商也很丟臉的好嗎。
seatree wrote:
勞工要爭權利,自己也(恕刪)


大大您誤會了! 樓主是說(離開待了10幾年的公司),不是(離開公司10幾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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