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問題,勞工就職於一個a公司且投保於a公司內,
因為老闆新創一家b公司
若老闆工作安排開始分配b公司事項給你,請問正常嗎? 合法嗎
因為目前就職的公司有此狀況發生,想了解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合宜
若不合法後續想舉證,請問該如何舉證?
煩請告知 謝謝
文章關鍵字
不正常,可是在台灣還滿正常的
不正常
但台灣很常見

因為現在很多公司都會掛2間公司名
主要是因為某些公司會因為同業敵對,不允許進貨商相同
或是開發業務不同需要兩個公司名
所以都會掛2個公司名
雖然都知道情況,但比較有面子
推二樓 對台灣來說很正常
就台灣日常阿
你看看公司聘僱合約有沒有不得如此的條款
qwery12345
小公司沒有這東西…………
很正常
我媽媽是公司會計
老闆最賺錢的時候
開了9家分身公司 (子公司)
為了節稅

我媽媽連同十家帳都要一起做
我媽退休時還沒照勞基法給退休金
賺錢的老闆 一樣也會凹人
能凹多凹 他繼續買車買房

老闆叫你多做事
沒多給錢多請人就不用客氣了
錢沒在客氣的
與其考慮正不正常,不如考慮值不值得,

多負責一家公司,你的工作量增加多少、工作時間增加多少,
相比你的薪水、福利、未來發展性…
值得就做下去,不值得就拒絕他。
ponpon19861210 wrote:
很正常我媽媽是公司會(恕刪)


照理說!
妳媽媽熟練老手了!
及格了!退休前可以轉任13家等級的子公司
薪水可以多3000
沒有多6000這回事!
除非有引薦人,才有機會拿到!

分公司就慘了!
埋地雷會被內賊必要時,匿名檢舉查帳!

等政府會課抓包!
就會同時公布這名內部高級內賊!

老常識了!
Get a little high~^^"
翻臉就翻到底
老闆家族五個親戚
包括老闆老婆跟弟弟

都透過公司這層關係
不實投保勞保超過25年
不是勞工 沒有在工作
勞保也公司幫他們繳

根本不是勞保 寄保勞保
目前已經領勞保老人年金了


不依法給我媽退休金
我也讓他老婆跟弟弟領不到勞保老人年金

大家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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