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勞基法!明年元旦起勞工值日夜 老闆要給加班費

勞動部今(20)日表示,過去雇主常請勞工於正常工作之外「值日夜」,自明(2022)年元旦起,勞工值日夜將視為工作時間,若超時要給加班費;勞動部表示,值日夜計入工時,將列為明年勞檢重點,違者可罰2至100萬元。

勞動部已公告,實施長達逾36年之久的「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將自明年元廢止。換言之,值日(夜)工作回歸《勞動基準法》工時規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訂於1985年,當時民間工廠或公營事業於每日下班後或是假日期間,常需要有人留守顧廠房或巡察,或負責接電話,因此常安排員工輪流值日夜。由於值日夜的態樣有別於平日工作,員工輪流像值日生一般,所以歷來都未被視為工作時間。

他進一步指出,該注意事項規定,勞工值日夜,雇主要給津貼。至於津貼要給多少,由勞資協商,沒有強制規定,因此出現雇主給300元、500元,甚至有給一小時30元,遠低於《勞動基準法》加班費規定。

勞動部曾在2019年3月修正注意事項,增訂值日夜津貼建議數額,宜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除以240再乘以值日(夜)時數;同時,預告2022年起該注意事項將停止適用。換言之,亦給了業者兩年多的緩衝期。

勞動部強調,自明年起,「值日夜」回歸《勞動基準法》上「工作時間」的意涵,若超過八小時,進入延長工時就要給加班費。

該注意事項廢止後,黃維琛說,公司仍可安排勞工值日夜,但假設公司安排一名勞工值夜,須安排在那一天的工作時間內,值夜當天的工作時間調整成夜間狀態,超過八小時,也要額外計算延長工時工資。

他表示,雇主若違反規定,恐涉及勞基法未給付加班費、輪班間隔不到11小時、七休一等規定,可開罰二萬至100萬元。








趕緊去檢舉起來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這對雇主影響不大

土地廠房商辦店面 漲漲漲

最補
黃金手指 wrote:
勞動部今(20)日表(恕刪)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看著吧

老闆總有辦法對付的
老闆都沒再怕的...
你能查我能躲

打個我之前公司的做法
原本便當不用錢(周休二日後員工便當要多負擔30塊)
基本薪資提升後,取消全勤2000塊
不爽的你就滾蛋阿...

老闆永遠都能想出解套方式
不要小看老闆壓榨勞工的能力
水庫工作魚
還好我從來不拿全勤,學生時代就請假請到爽,一直認為全勤是奴性象徵。
驫騳馬 wrote:
老闆都沒再怕的......(恕刪)

取消非法定酬勞,跟合法避稅一樣,都沒問題。

老闆那樣幹,要承擔人才流失的風險。
但當經營者,想辦法節流也是他的天職。
如何拿捏就是經營的奧義了。
老闆永遠不吃虧的,哈哈。
看來有些老闆又要轉嫁成本了
在南部上市櫃的大企業
都是壓低底薪
讓你加班費怎麼加班都不划算
永遠用津貼去補整體薪資
大企業根本沒差

很多公司都是用年薪來計算
就是12個月薪資+年終+獎金
加班費給的再多,從獎金扣回來就好了

只要有獎金制度,勞基法再怎樣改都沒用
台灣老闆早就預防萬一了,把薪資拆出一大半變成獎金
如果碰到公司營運不好,直接把獎金砍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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