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雲端ERP / 雲端系統- 歷經5年,都還拿不回我的378萬的真實故事-血與淚,被震旦行給耍了

如何選雲端ERP服務 / 雲端ERP系統- 歷經5年,都還拿不回我的378萬的真實故事-血與淚
雲端ERP服務 / 雲端ERP系統 選錯導入商的悲苦 ( 希望大家不要再步上我的後塵)

源起:
因為想要轉換一套雲端ERP系統,在經過數月與多家雲端ERP系統商,雲端ERP導入商接洽後,最後選擇了一家,當時我覺得比較有「實力」,上市上櫃的公司-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當時的我,心想這麼大的公司,應該很有保障,於是在2017.4月與震旦行簽立合約。
該雲端ERP系統是,美國前幾大的雲端ERP之一,並不是震旦行自己開發的,所以震旦行是負責「導入系統」的角色,收取了高額的導入費用,導入商應該要對該ERP系統有一定的了解,針對客戶的需求,提出解決方案,並協助上線使用雲端EPR 系統,這是導入商該有的樣子與服務之所在。

惡夢的開始:
但這一切就在我們簽約後,完全變了樣,由於震旦行對於該雲端ERP系統不了解,轉給他的協力廠商- 台灣怡海雲端公司,專案負責人- 林X欣先生,但從2017.4月合約開始,第一個月發現不論是震旦行還是怡海,都對該雲端ERP系統不熟悉,合約本是4個月就要上線完成,但經過5個月的時間,都是一直在不斷與我進行需求訪談階段,只做了很多PPT說明流程,但系統環境,就是完全無法使用的狀態,更不要說去「測試」驗收了,這期間還換了2次顧問團隊,還是回天乏術,說白了,就是沒有人會用該雲端ERP系統,當時因為震旦行自己的團隊不懂,包給怡海-林X欣,震旦行也遇人不淑,最終倒楣的還是付錢的客戶-我。
這就像是你搞了一套房子,找了裝璜公司(導入商)要裝修,對方畫了一堆美麗的設計圖(PPT)給你,然後跟你說房子裝璜好了,可以住了,但你只能看到一扇門,但打開後,連最基本的客廳在哪,都找不到,尿連要上廁所,什麼都沒有。這樣算是完成嗎? PPT 到是規劃得美輪美奐,但系統內的實體面是什麼也用不了。

最後震旦行的高階主管,低姿態的建議我們直接提告,如此一來他們才能向「台灣怡海雲端服務有限公司」提告,於是在2017.9月提告震旦行,找尋律師,準備資料,中間的過程耗時耗力耗錢,總算在2018.11月我取得了「一審勝利」,蒼天有眼,但想不到震旦行,實施「拖延戰術」到了上訴的快要截止日,才提出上訴二審,我才發現,難道是我上當了?! 畢竟這與當初我收到震旦行高階主管的意思可不是這樣,應該當我們一審取得應有的正義後,就該把你沒有能力的導入的導入費用,「返還款項」與「損害賠償」,然後你們要去找怡海索賠才是,殊不知知人知面不知心,這個脈絡就已經不難可以看出,震旦行對於返還款項與損害賠償,處於能拖就拖,能延就延的心態。

進入二審 ( 假裝要合解,但震旦行壓根就沒有出現)
二審審判期間,法官建議雙方可以試著合解,我方也釋出有合解的意願,我方合解的金額甚至要求的比一審判出來的要少,可見我方的誠意,對方律師與對方法務代表,表示同意參加調解會,但調解會當天,對方根本NO SHOW ( 連出現都沒出現),這根本就是耍人,震旦想要合解的意願根本是就「零」,還是那個套路,能拖就拖,能延就延。

於是我後續才發現,原來震旦行身上超多訴訟案件,我所言不假,大家都可以上司法院去查。
其次,怡海-林X欣 原來也是一堆案底,都是系統問題,被不同的客戶告上法院,這種人就是到處用同樣的手法,去取得客戶的信任後,八成也是做了很多PPT,然後導入又失敗,請大家千萬要小心。
↓(大家可以輸入公司名稱 或是法人代表 即可查出)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網頁上出現的結果,還是已經有審判的,還在審的還不知有多少…
所以難怪震旦行就是那種反正持久戰,上市上櫃也不缺請一個專職的法務與律師團,跟你慢慢耗。 其他之前在簽合約的那些系統主管們,早就已經又不知去哪逍遙快活去了,我今天說出來,就是希望大家不要步上我的後塵。 震旦行要簽約之前,展現各種能力,介紹各種職位的人材,說的可是口沫橫飛,然後案子失敗後,醜態百出。

雖然耗時耗力,但二審也不負眾望,還是我方取得勝利,謝謝我的正義律師的努力。

進入三審 ( 文書審)
三審是所謂的法律審,不會有開庭的流程,三審是震旦行對法條等提出的上訴,說白了不與我方有關係,只是案件方中有我,所以我只能默默等待,但剛好遇到疫情期間,所有的案子似乎都慢了下來,直到2022.5月才告知結果,退回二審,因為針對合約語意與法條的再次解讀,其實我也搞不太明白,但三審不能代表震旦行有把事情做好,三審只是針對合約或法條的解讀,可能有瑕疵,發回給二審重新理解理解,是這樣的意思。震旦行只是在做無謂掙扎與各種拖延,因為不論合約上有無條列上的瑕疵,或是對語意有不同的解讀,該導入專案沒有完成是事實,是不能抵觸民法。

此案從發生至今2022,已經5年的時間,5年來的心酸血淚,真的很氣,希望大家要張大雙眼,現在林X欣又成立新公司 (菁X雲端服務有限公司) ,真心希望大家都不要像我一樣走上這條痛苦的路。

大家真的要小心
搬個板凳看一下後續處理與結果.....樓主加油幫你頂上去!!

ERP 的目標當然很好但實務上會有很多問題要克服,尤其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規則與例外想要在ERP裡面客製化難度不低。

台灣自己開發的ERP導入都異常辛苦了,更不用說外來的和尚要本地化那投入應該更高。
5128雪 wrote:
如何選雲端ERP服務(恕刪)


+5分

這種遇到真是氣死自己
怎麼可以這麼沒道德..
還好有分享, 希望有更多人可以分享這間公司的接觸經驗, 最好有成功的案件訴訟成功經驗,

幫幫這些目前還在坑裏的苦主們~~ 加油~~
案子當然可以外包,前提是得有能力幫包商擦屁股
震旦行就是不明白這個道理,
才會在怡海兩手一攤的情況下,
也只能跟著兩手一攤
看到這個:「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我也是服了!

另外軟體的導入與佈署,最容易有爭議,而爭議的地方,基本都隨

廠商端自行解釋、自圓其說,對客戶而言,客戶就是超弱勢的一方。

還好你的案例是連系統都沒得用、沒得測試,不然想要勝訴是不可能的。


至於該如何搞呢?!我也沒有好的建議,如果你能找到合格的ERP IT人員

,或許還有機會成功導入,若是只依靠廠商,那錢都是白花的!當然

也有少數有良心的軟體廠商,不過少之又少,畢竟在台灣,多數人對於

「軟體」,總潛意識認為:沒這麼難吧!怎麼會這麼貴?小改一部份,

怎麼收的錢比原來的更貴...之類的,長期在這種環境下的軟體開發導入商

,要能活下去,也是非常艱辛的。
5128雪 wrote:
三審是所謂的法律審,不會有開庭的流程,三審是震旦行對法條等提出的上訴,說白了不與我方有關係,只是案件方中有我,所以我只能默默等待,但剛好遇到疫情期間,所有的案子似乎都慢了下來,直到2022.5月才告知結果,退回二審,因為針對合約語意與法條的再次解讀,其實我也搞不太明白,但三審不能代表震旦行有把事情做好,三審只是針對合約或法條的解讀,可能有瑕疵,發回給二審重新理解理解,是這樣的意思。震旦行只是在做無謂掙扎與各種拖延,因為不論合約上有無條列上的瑕疵,或是對語意有不同的解讀,該導入專案沒有完成是事實,是不能抵觸民法。

其實導入評估時,自己不懂應該要找相關人士進行評估,這種遇到業內的應該就露餡了
riklin
那些ERP導入顧問公司多數是跟賣方配合的,簽約前啥都能配合、能改、能制定........
mascotqoo
to riklin:你說的沒錯,簽約前啥都能幹!簽約後啥都不能幹!而且上法院,什麼都可以東吹西扯,基本上甲方怎麼都是輸!
這麼大的公司居然不知道誠信的重要,難怪他們要養很多法務人員......
這麼大的公司,還這麼誇張,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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