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來了!歸剛欸啦,時不時總會有些莫名奇妙,不懂裝懂的,說什麼~公司自辦的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職安6小時)是公司內部用的?職安卡才是全省通用的?一定要到特定機構上課才可以??
你的職安證照是用雞腿換的嗎?請告訴我這是依據哪個法規?哪一條?還是職安法規,僅供參考?慣老闆愛怎麼樣就怎麼樣?沒人管得著?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安6小時),本來就是公司對員工的勤前教育之一,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根本沒有職安卡這種東西好嗎?那些要求一定要某種卡,某機構發的卡,都是於法無據的,我合理懷疑有圖利的企圖,公司經營已經夠辛苦了,為了工作順利,還要忍氣吞聲、配合承受……
勞動部職安署台灣職安卡官網也都有說明阿……

不懂法規要問嘛,勞檢、勞工單位都可以問啊,啊不然問職安隨身小幫手啊......不要再沉默姑息啦~公司請依法為員工實施一般安全衛生教育吧……
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2 條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事業單位辦理一般安全衛生教育(截錄摘要引述條文)
第 17 條
第一項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但其工作環境、工作性質與變更前相當者,不在此限。
第二項 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或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應接受前項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 20 條
第一項 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得由下列單位(以下簡稱訓練單位)辦理:
第八款 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辦訓請準備課程表相關之訓練計畫、受訓人員名冊、簽到紀錄、師資及課程內容、訓練教材,課程紀錄保存三年。
上述法規,哪來"卡"這種東西,會有卡的產生,只是方便勞工在外工作出示上課證明,不須提供上述一堆上課資料的變通作法,所以才會五花八門有綠的、黃的、白的......因沒有卡這種東西,大家才會發明簡稱,從以前的6小時工安證......到現在職安卡......不要再把簡單的問題,自己發明法規來複雜化,造成勞工需花錢花時間到特定機構重覆接受訓練,矛盾畸形、勞民傷財,以目前勞工約一千萬人都需要到特定機構上課計算,這讓人民每年需要多花數十億的金錢支出,數百億的社會成本,剝削勞工職安教育產業鏈?是不是有圖利的問題?不要再做剝削勞工、斂財的幫兇啦~
不要再姑息、鄉愿了,請分享傳遞正確訊息,拒絕這些無良企業,為了勞工安全,公司認真規劃、遴選講師、充實教學內容、準備教材...給予勞工安全的教育才是重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