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許多語文補習班和徵人廣告 , 都強調英文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
從事貿易的這些年 , 也不否認英文在資訊和溝通上的無可取代 .
只是當越來越多的助理 , 說得一口流利美語 ; 卻無法發一封合格的
開發信 , 對於 FOB , FOR 的差異 , 代理權和經銷權的不同 - 無法弄清楚 .
可能很懂 " Black English " , 但不了解美式英語和英式英語的模擬兩可處 ,
更別說從腓尼基字母 , 希臘文 , 拉丁文 , 德文 , 法文 ..... , 一連串的歷史揪葛 .
語言最大的功用 , 無非溝通 ; 記得國一時 , 那位自傲於自己所謂標準英語的英文
老師 , 直到自己多次造訪倫敦 , 才發覺 - 還真是鬼話一篇 .
標準 ? 那裡的才是標準 ??
總算明白了某位老師說的 : 紐約乞丐的英語說得都比你流利 的意涵 , 没有該有專業 ,
再溜的語言能力 , 幫助不大 !
台灣的英語養成教育中 , 文法占了很大部分 , 可能對文法的了解 , 超過 Native speaker .
然而 , 在許多書信往來中 , 卻常發現似乎老外好像不合文法 ; 是否該糾正他 ?
語言是活的 , 約定俗成 , 那麼十年前學的文法 , 十年后是否也會有所修正 ?
可是我真的不明白 ? 為什麼有好的英文就會有好工作 , 薪水會較高 ?
這種人多的是 , 台灣没有 , 別的國家多的很 ; 除了基本的技能外 , 是不是
有更多值得去學習和擁有的其他專長 !
..真的是要多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