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早上我一如往常的騎機車要去上班
結果中途發生了車禍

我騎在機車道上,時速不快,差不多40~50之間而已
在我左邊的汽車道上有一台貨車,貨車的前面有一台計程車(如圖)
車禍問題
突然,計程車一打方向燈的同時!!!!就直接右轉!!!
連預先打方向燈警示都沒有,就直接邊打方向燈邊右轉!
我一看到她(是個女司機)右轉我立刻向左閃並立刻緊急剎車,
因為我左邊還有一台貨車,所以我不敢太靠近汽車道,免得最後反而我被輾過....
結果太突然又加上距離太近我煞不住而撞上她的左後車尾,
還好我沒摔車,只有膝蓋撞到瘀青而已沒甚麼大礙,
但我的藍色many前殼的右側漆都被磨到底了
結果呢,這女司機搖下窗第一句話就是說"阿我有打方向燈妳是沒有看到嗎?"
然後我看見路邊有個人默默走過來,要上她的車的樣子,很好!我大概知道是甚麼情形了!
原因就是,這個女司機看見路邊有人揮手,所以她怕開過頭,打了方向燈就直接右轉
後來這位乘客看我一直瞪著他後來他就走掉了改搭公車...
然後,這女司機第二句話就說"所以現在要怎樣?是妳從後面撞我的喔"
很好!我有點被惹到了!我的many買來還不到一年就變這樣!
當下我們車真的有點靠近路中間,這也是我第一次出車禍,所以我們雙方都有移動過車了....
我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所以先打給保險公司問接下來我要怎麼處理
掛電話後那女司機一直在旁邊碎念,又問我打給誰,我就說保險公司
結果她說打給保險幹嘛叫警察來比較快啦,然後我就報警請交通警察來處理,順便打給男友求助
等警察的過程中,這女司機還是一樣不斷的碎念,
說她趕時間,說這只是小事,說是我追撞,說要賠的話是我比較吃虧因為我只是殼擦傷她是車尾比較貴
後來我跟她說"妳一看到有客人就直接打方向燈並直接右轉,我是直行車,是妳要讓我才對,而且妳根本沒注意後方來車吧!" 然後她就閉嘴了!
然後說,不然我開個價要賠多少,我就跟她說,"我人是沒甚麼大概,膝蓋不至於到要叫救護車,我只要我的車殼弄好,不然去車行估價看看好了"
講到這她又不想出錢的感覺.....

警察來了以後!她又開始了!說她懷疑我根本沒撞到她,然後警察看了一下我的車況並詢問我,我就說了來龍去脈!
結果她又改口說我從她車尾正中間直接撞上是我追撞她,然後警察有點看不下去的樣子,跟她說,妳人在車上妳怎麼知道撞上的正確位置在哪
後來警察從她左車尾找到我的藍漆落在她的車上,高度、顏色、擦撞情形都跟我的車殼吻合
然後可能沒甚麼理由可以掰了吧!跟我說不然她出一半賠我,她自己的車不用修!
重點是為什麼我好好騎在路上,卻要平白無故的要多花錢修理我的車!
而且我的車是水鑽版的,去車行問前殼要3000塊,比一般的many貴了1200耶.....

我有保第三責任險,她只有強制險,我是想要她修她的車,我修我的車,兩筆費用加起來再除2
這樣保險公司可以幫我賠她,她自己沒保第三就自己賠我吧!
現在是她說她自己的車不用修,但卻只幫我出一半,可是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是賠對方不是賠我吧?
我也不是很清楚現在的情形,所以想請問大家,這樣我要怎麼處理?

因為我覺得整個過程太莫名其妙了!被碎念就算了,還一直想誣賴我!
而且還要莫名多花修車錢,她一直說她要趕時間載客人甚麼的,難道我打工時數被減少就活該嗎?真衰耶
文章關鍵字
照版大的說法,計程車錯比較大
轉彎車(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是車禍主因
如果她是突然變換車道,就沒有前後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的問題
照理說,你的車損她全部要賠償你

以上,個人淺見
用屁股想就可以知道 他想凹你

基本上交通規則 (如果有錯請罵小力一點)
1.轉向打方向燈要轉彎前30公尺就要打 直接邊打方向燈邊右轉 就跟沒打一樣
2.轉向車要裡讓直行車 他的側邊撞到你 就是理虧
3.機車在機慢車專用道上 有比較大的路權
4.如果警察在現場會幫你講話 就代表 1你是正妹2對方的肇事責任比你大

總結:
1.他的車是自己違規車禍傷到 該怎麼修 有沒有保險不干你事
2.妳的車是他撞到 就要賠你錢 該怎麼賠 有沒有保險不干你事 (沒有什麼叫做一半的鬼話)
3.妳的保險是你出錢保的 不需要在你沒有肇事過失的情況下動用(明年保費有差)

後續作法:
1.打電話給他 問他想不想和解 要就拿錢來 如果再拖就連醫藥費 精神賠償 當天工作損失也加上去
看有什麼可以開的名細都列一列 列多一點 他就會陪你車殼了
2.如果他不理你就打給你現場處理的警察 (當天因該有拿到交通事故處理單 上面有分局跟電話)
說對方不理你 順口問一下這樣是該對他提告嗎?? 提告警察會很麻煩 他就對幫你打給對方了
rou_J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恕刪)
路權是你的不用怕,你也不必幫她修,但她應該負責把你的車子恢復原狀

rou_J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恕刪)


行車紀錄器 也值3000$
先去醫院驗傷拿驗傷單
然後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半年談不攏直接找單上的警察告對方過失傷害來逼和解
想搞她就這樣弄
但小擦撞要這樣搞嗎,你自己衡量吧
你的腿淤青了
對吧
驗傷
提告過失傷害

結案
瞭解了!非常謝謝你詳細說明^^
如果剛開始她的態度是好好說的話
也許我也就自認倒楣當作花錢買經驗
但她這種態度讓我非常不爽
而且在車禍現場要離開時她問我到底要怎樣
我就說一樣先到警局作筆錄吧,我怕她不認帳
要走時她竟然還跟我說"我也不是沒人力啦~"
然後就走了!這是在威脅我的意思嗎?

後來我們約下午六點到警局做筆錄時,看到她在警察局外面
我一到就過來跟我說,不然我們各自修自己的車!
我白癡嗎?花個3000自己修幹嘛= = 當然就拒絕她了
而且到警局作筆錄時,警察叫我先進去做筆錄
結果她衝進來跟警察說她要先做筆錄有事要先離開
警察就回她說"妳有事,難道她(指我)就沒事嗎?"
我就說隨便吧~讓她!
後來我保險公司打給她,她又改口說她出一半我的維修費用,而她自己的車她不用修
無敵莫名其妙的!!!!絕對要她全額賠賞!!!!
嘿嘿、這種情形我不會用轉彎車和直行車來看待(太便宜對方了)!

版主可以主張對方變換車道不當,要求對方負完全肇事責任。

其它的如先前各位大大說明。

上個月小弟不小心和一部汽車擦撞,對方很凶,後來調了監視器,對方乖了很多。因為我跟他說,您昨晚做的筆錄和事實不符,您已涉嫌觸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我隨時可以告發你。

誰叫他惹到一個幹過車險理賠又當做民事催收、受過法學訓練的人(菸⋯)XDD!

建議機車也裝行車記錄器!
厲害厲害!
很多以為大聲就贏了
不然就是看我們年輕故意說一些讓我們會覺得怕覺得麻煩的事
(當然小屁孩就另當別論了....)

有喔,已經在爬文機車用的行車紀錄器了
不知道挑哪個好,一定要找個清晰夜視雨天都能用的
不然再遇到這種事,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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