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既然是打著PGO的總經銷 那你就要拿出責任心 來處理PGO使用者的問題
這也不能用台灣的陋習來帶過消費者應有的權利 把問題表現出來才是對的
我認為樓主是對的且勇敢的行為 原廠也對樓主做出善意的反應 這也是對的
做服務就是要這樣 個人做服務業已十多年 就算客戶再怎麼罵 也是要以理說
不可以直接正面跟客戶交鋒 把問題反映給公司 大家討論是否有過失要如何處理這案件
再給客戶一個合理的反應 就算客戶是錯的 也要把自己理由一一解釋給客戶聽
我覺得當下總經銷就算有疑問也應先和原廠聯繫這樣的客戶該如何處理
而不是丟下一句這是在網路上買的不修 打個電話溝通一下會很難嗎
yanyu_911 wrote:
年輕人 比較會站在自...(恕刪)
看來還是有人沒搞清楚"保固契約"的條款喔!
"保固契約"系買受人和"總公司"簽署的契約條款,這跟"購買契約"完全不同。
簡單來說,
今天我買了華碩筆電,有一年保固,則:
保固契約載明可以送到以下服務站維修,這些服務站就不得拒絕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如果服務站違約,
則保固契約的"相對人",
也就是總公司這邊就要負擔違約責任,除了有義務履行契約之外,更要負擔你這趟白工的損害賠償。
機器人5132 wrote:
掛招牌只是讓客戶知道店裡販買的廠牌而已
哀~
招牌不是隨便亂掛好嗎....?
以台鈴為例子,
你要掛ASS的牌子看看...
公司有一堆要求與手續,
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

ycshih wrote:
大大您確定在原車店購買的車子要出保固就一定會很乾脆嗎?
這就是重點

從本篇就可以看出... 台灣人對機車的生態已經被車行洗腦到完全沒法律概念可言....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煥仔 wrote:
問題:
買台灣YAMAHA的車子出問題是找台灣YAMAHA還是要找日本YAMAHA?
或是泰國YAMAHA?
同一個老闆同一間公司喔.)
這句話就更沒有法律概念吧....?
看保固契約怎麼訂,就找誰保固啊!
例如:
某些3C產品保固契約上明訂"全球300點"保固,則這些保固點都要提供保固服務,
如果明訂是"台灣地區"(台澎金馬)給予保固,那當然就只有在台灣的範圍內給予保固。
台灣的機車保固我舉例台鈴好了,
就是全省ASS都應該給予保固,不然掛ASS掛假的啊?
我也碰到過不給保固的ASS,
後來我就殺回平鎮工廠去幹譙了一番....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