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小魚 wrote:
大聲.飽滿 ...(恕刪)
意義何在?我要是條杯杯,保證每天抓這些這麼吵的車子。
想引起別人的注意和注目不要用這種方法打擾別人的安寧、影響他人的自由。
(如果我家附近住一個這樣的小孩每天要轟隆隆回家吵到我睡覺,我保證會請警察去關照到他拆掉為止。)
看到路上改砲管轟隆隆、弄得像電子花車、避震器拉長到屁股翹高高,然後在街/巷 呼嘯、亂鑽,有時候後面還要載一個妝濃到像粉刷的妹,真覺得這些人的心態好幼稚。
要用這樣來吸引人注意或是自HIGH,我只會覺得這類人的自卑心好重、價值觀好偏差。
要跑得快、要浪聲渾厚,上紅牌去吧!
一般的車子,有個適度的聲音能讓他人知道有車要經過,避免沒注意到會危險就好了。
佑佑 wrote:
曾有人說過:
思考即可推測行為是否愚蠢
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