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猜兩個做法!一個就是用舊有技術拿舊缸混過去!行銷成本也打下來!趕緊找新東家!一定有名單~一個就是看那些是合法的!快去和兩陽合作~直接破除藩離!共創新格局~不過,沒事幹麻這樣做~有錢賺的生意不是越多越好!只要毛利不是小的可憐~之前到現在又漲那摸兇,技術又跳階!不如在往後看10,20年在說~真的空出支援也不一定要日本阿!有可能會轉出新契機!歐美還是日本其它幾家也難說阿!一個時代一個時代需求不同!一定會連帶想到外銷國家去~看公司那時的型態是要做內外銷還是要純量外銷!這種是看公司經營人而定!如肚子顧不飽!你和它喊餓~說過往!說了也等於是白說阿!就商業利益是很現實的!想太遠了!我也覺得有點扯!
如果日方真的撤資,如果還能用YAMAHA的商標,相信還是能保有不錯的銷售成績,但是一旦不能掛YAMAHA的商標,必須改用其他名稱,那就會有很大的不同了,不知道的人會以為那是哪家廠商?聽都沒聽過,差別就有大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