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bras11 wrote:
最近檢舉紅燈右轉,但警方給的答案很令我傻眼
第X分局交通組: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於104年X月X日寄給本分局分局長信箱的電子郵件,經查處結果答覆如下: 一、您檢舉XXXX-XX號自小客車於本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一案,經檢視檢舉影像未能完整呈現行駛過程及該車所面對交通號誌運轉情形,無法據以研判是否於面對圓形紅燈時,仍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爰不予舉發。 二、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治安、交通問題提供建言。
他的意思說是說,我要附上紅燈右轉車輛所面對的圓形號誌為紅燈才能算違規嗎??
我再問「員警埋伏在路邊,取締違規紅燈右轉,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第X分局交通組: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於104年X月X日寄給本分局分局長信箱的電子郵件,查處結果答覆如下: 一、有關詢問本分局員警路邊取締紅燈右轉認定標準一案,車輛行駛於道路面對圓形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右轉彎,即視為紅燈右轉。 二、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治安、交通問題提供建言。
我提供的影片在綠燈下行駛了5秒以上了,另個路口怎麼可能可以右轉
補充一下
我是綠燈直行的十字路口,對方從另個路口右轉過來我的路線上,但我是綠燈下,右轉方那的號誌一定是紅燈的吧
因為他是警察身分有公權力,而且抓的是現行犯~
今天你不是警察而是一般公民舉發而且是用照片舉發,本來就需要非常明確的才能開單 她說的也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