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交通的粉專有哪些? 教學版規 備2024新法上路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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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問:紅黃線、雙黃白、人行道違停、越線、闖紅燈
❌未讓行人、逆向行駛、(千篇一律~月經)可否檢舉等低能問題
✅可檢舉項目、併排態樣:可以看靠北違規的相簿
✅檢舉專區:Google輸入XX縣市 檢舉專區就有
✅剪影片:我都用Avidemux
✅停車:三分鐘
⚠️簡訊報案=110的文字版。簡訊報案各縣市有專門的手機門號,基本不用錢
⚠️動態的48不依、60不遵守,口角三個字是多樣比較複雜的
⚠️紀錄器建議1080P 60FPS;晚上光源問題可能不清楚;建議記憶卡準備2張~交換使用
⚠️事實明確卻不舉發,請公審;多次不舉發,請至地檢署提告
⚠️公總:車牌不清、翹牌、沒後照鏡、沒土除擋、車牌反光片...有很多



圖文備份

2024年微罪修法上路,現階段檢舉達人要如何檢舉? 圖表帶你看懂

本年度交通最大修法,即將在*月*日正式上路,很多網友誤解媒體報導,以為修法只剩下「那些可檢舉」,並不是,新聞列舉那些只是,本次靜態還殘餘,可檢舉就是那些。其實多數動態都能繼續檢舉,本次修法影響最大是靜態,有關民眾能不能檢舉法條在道交第7-1條,想必有些網友,看了就頭暈,提問有沒有詳細對應? 想搞清楚怎檢舉的網友們接下來我們就看下去吧!

常見的微罪 輕微違規 之 不予民眾檢舉項目

【動態不能檢舉】(詳細請自己去7-1法條看)
(檢舉達人排列常見順序)
●任意駛出邊線
●跨越2車道行駛
●路口阻礙交通(因沒保持距離卡住過不去) 第58條
●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
●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
●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平面)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
●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常見的微罪 輕微違規 之 不予民眾檢舉項目

【臨時停車不能檢舉】 (詳細請自己去7-1法條看)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
●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紅線臨停
●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
●快車道臨停、停車
●槽化線臨停、停車
●彎道臨停、停車
●交通島臨停、停車
●橋樑臨停、停車
●隧道臨停、停車
●圓環臨停、停車

●併排臨時停車
●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

常見的微罪 輕微違規 之 不予民眾檢舉項目

【停車不能檢舉】 (詳細請自己去7-1法條看)
國道違規停車(國道)第33條第1項第8款
●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
●快車道臨停、停車
●槽化線臨停、停車
●彎道臨停、停車
●交通島臨停、停車
●橋樑臨停、停車
●隧道臨停、停車
●圓環臨停、停車

●公共場所出、入口
●消防栓
●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
●不緊靠道路右側
●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本人看法:
這次修法最大福音就是「快車道、路口、槽化線、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臨時停車、停車,封印讓這些常見違規臨停或停車,不能被檢舉確實讓許多駕駛省下時間、金錢找車位。對於車輛使用者便民、但又對於用路人不便民,本次是一次近年來相當重大修法。只要記住,開車不要停到斑馬線,斑馬線還可檢舉啊 !!!。
我建議啦,直接把7-1修法刪除掉,就不會造成民眾對立。這樣大家開車騎車,在路上,也不用時時刻刻擔心被檢舉 ~ 有夠讚


道交第7-1條
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這邊以後放表

.........(略過).........
上述已經用圖表呈現
以下將用文字代表
分別列出常見違規不能檢舉
與現有少數可檢舉

——————————————————分格線——————————————————

常見的重罪 (非常嚴重) 民眾可檢舉項目

【動態可檢舉】
●動態很多依然可檢舉,前面表格已完整提到,不再贅述

【臨時停車可檢舉】
●汽車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
●但機車及騎樓不在此限→→→翻譯如下
●機車不開放檢舉、騎樓不開放檢舉

*再補充因為 法規說稱汽車有包含機車,除非另外單獨指機車才是機車
*所以7-1裡面上述才會這樣表示

●還有關於騎樓都能檢舉
●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
●機車優先道車輛 「 臨停 」在第60-2-3

【停車可檢舉】
●汽車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停車
●但機車及騎樓不在此限→→→翻譯如下
●機車不開放檢舉、騎樓不開放檢舉


但機車及騎樓不在此限
●但 機車不限制前面2點,其他都能檢舉) * 不在此限應該是指這意思?
●還有關於騎樓都能檢舉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併排停車

【60-2-3可檢舉】
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
‼️不遵守‼️2024.6.1
60-2-3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
簡稱
不遵守 或 6023 或 或 60-2-3
-
經常與48-1-2不依搞混
* 送錯條警察可以不舉發
因應2024即將贏來
停車大富翁
動態的 不依、不遵守
你各位會經常碰到
-
✅行駛槽化線
✅往待轉區行駛槽化線
✅汽車停紅燈占用機車停等區
✅停網黃線
✅停紅燈超越停止線
✅機車待轉沒在格子內
✅機車優先道車輛 「 臨停 」

你也受不了路上三寶嗎?
即刻起加入檢舉達人行列 !
讓三寶不要再害人 !
檢舉達人有您真好 !
感謝各位檢舉達人無酬努力的付出 !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2輪、4輪的笑話 ...(恕刪)


不對喔

檢舉除非錄超過三方鐘

(檔案也會超過上傳限制)

不然警察都只開臨停

臨停三百併排臨停六百

都不會比禁行機車未兩段左轉罰的高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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