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手PSP碰到的情況,大家會怎麼處理呢?

wallace_kuo wrote:
所以買平輸品是不合法...(恕刪)


不是平行輸入不合法, 而是你買 2006 的目的.

如果你只玩正版, 就算你買 3006, 這種問題也不會存在.
因為你就可以自己拿去給 Sony 送修, 後續法律動作你比較站得住腳.

當然你這台也可以走法律行動,
只是可能會換到一台跟你當初目的不同的機子,
或者根本不敢走法律途徑.

究是因為你因為特殊原因買了這樣的 2006,
後續的維修一定要看他的臉色,
他也不怕你把機器拿給 Sony 維修, 因為他已經吃定你了.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刷回去再丟給sony這樣他們查的到嗎??
ben_chien wrote:
刷回去再丟給sony...(恕刪)


他會幫你換成全新的 3007.
然後韌體幫你升級到最新的 6.20.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OO館喔???不意外...
自從上次為了一台360.那一週我天天從竹北去新竹市報到.
也是一直說要幫我檢修.主機拿回來還是一樣的狀況
之後我再也不想去那家店買任何東西了.
id2437 wrote:
他會幫你換成全新的 ...(恕刪)

那算了,我還是買MP4還好一點
因為我玩掌機(都是借來的)有改的到最後都是拿來看(謎,在台灣沒有版權問題)片子用的...
遊戲都沒在玩
asirpan21 wrote:
剛剛去電消保會..該會解釋..於實體商店購買物品有瑕疵..店家一定必須更換新品

而期限一般來說除非有特別簽訂契約..不然都是7天內..

而我最早回覆那篇確實有錯誤引用到其他購物方式的的準則..在此說聲抱歉

總之..針對樓主購買到瑕疵品本當跟該店家要求更換新品....

謝謝大大指正....


沒有針對的意思,只是我覺得好像應該要正確的觀念才對,才不會有些誤導大眾,任何人如果後來遇到消費糾紛反而理虧,那就虧大了。

消保法規定的,就是郵購跟訪問買賣,經過消保會的行政解釋以及眾多的實務判決,確認的是相同或類似性質的最終消費行為,消費者無法檢視商品實物者(郵購、網購)或處於不對等情形者(訪問買賣),消費者始有消保法第七條的適用,具有俗稱七日退貨的契約解除權(此權的性質也是有爭議,暫不論)。

總之,實體店面買賣,而且有檢視過商品了,本案就是PSP,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並無適用。
這個時候商品瑕疵,當然就回到一般民法的規定,所以買賣標的是瑕疵品,並不一定是店家要換新品給你這個解決方法。
首先要看這個買賣成立當時,是否有特殊約款,也就是保固的部分做到怎樣。(市面一般保固,很多消費性電子是特別保證購買幾天內發現瑕疵的話,就免費換新品,這個時候,效力就類似等於消保法第7條囉。當然,一般有的X年保固還是有的,指的是X年內將凡產品非人為而故障、瑕疵發現則,回復到正常使用狀態的”保證修復”)就是依保固約定,依發現瑕疵的時間、性質,去決定是發生什麼樣的法律效果,可能變成另行交付新品,可能變成是去修復該產品等。
如果沒有這些約款,那才回到民法,這時候就會有許多可能的方法來平衡交易雙方的法律上利益,也有需多要判斷的,例如這個瑕疵是不是重大瑕疵?店家是不是明知瑕疵?瑕疵之部分是不是跟商品本體可分?瑕疵之存在是不是真的有影響商品整體之運作?這個瑕疵是不是指店家原先某種特殊保證但沒做到,而其並不影響商品之品質、效用的情形(例如保證日本生產貨非大陸貨)

這都會影響法條適用,而去決定任一方可不可以請求解除契約啦(效果就是退貨還錢),甚至請求所生損害賠償啦,甚至店家可不可以過份的甚至要求說退點錢給妳就好,當9折賣你瑕疵品(減價收受,理論上只有買家可請求,不過實務上當然賣家會出這個offer看買家要不要認賠,如果你同意了,亦無不可)啦這等等的手段

以上盡量白話,盡量說個大概(當然實際的法律判斷跟攻防的點,可以討論個三天三夜都可以抓到點來討論一番)部分用詞沒有精確到吹毛求疵,是因大家淺顯易懂為第一目的。
總之,是我個人意見而已,但是我覺得我們自己去買東西,身為一個消費者,對於我們的權利可以大到哪裡,哪裡可能不能主張要閃要提防,應該弄清楚點,不然商家都是營利的,很難期望我們能爭取到應得的最大利益。

P.S 個人覺得樓主沒有把東西留給店家自己檢測真是英明,會發生什麼手腳,還有用什麼角度來解讀瑕疵都變成對方的了,對方握有你的機器資訊還有發球權。但是檢測其實是有必要,如果店家正派,結果一出來大家都沒話講,如果可以當樓主面作為全部檢測的話,就皆大歡喜了。關於使用非原廠電池這部分,則有點傷,PSP本體的瑕疵,店家跟原廠無良些是可以推說使用非原廠電池造成的,這時候PSP本體的保固,則已經不復見了。還好非原廠電池也是跟他們買的,本體有壞也是他們賣的產品造成的,到也是不致於求償無門。
wallace_kuo wrote:
前言:話說想買一台掌...(恕刪)


我有一台PSP 2007

買的時候有附一顆原廠電池..用了一年..還頭好壯壯

你的問題好像是用了..來路不明的電池

PSP 2007..後期 TA-083 和TA-90機板..比較不能接受..複製品電池

PSP的假電池..很多

啥是"庫存平輸貨的電池".....假電池就是假電池..哪來的"平輸貨電池"

會不會是電池被掉包了..還是你另外買..複製品電池

請店家直接換原廠電池給你...請將..產品附件看清楚

有2007(台灣版)不買..卻買 2006(港版)..要是這內部的電池早在香港就被掉包了..你跟店家吵也沒用

我不會問你為甚麼...你問你自己吧

如果證實是電池的問題..不是機子的問題

多花點錢..將那電池退還店家..加價買原廠電池...或是換PSP 2007
andy9999 wrote:
庫存平輸貨的電池...(恕刪)


不好意思沒說清楚,意思就是,該入手商品是庫存的平輸貨,電池是盒中附的電池,
有稍微看了一下,有印Sony字樣,是MIJ,不過沒有仔細注意。

週三拿回家的電池據店家說也是原廠的,是MIC的。無錫製的。
這問題很好玩阿 副廠電池就是很爛...然後原廠電池在哪?..再怎樣說水貨也是會有原廠電池 很明顯就是已經拆去賣掉了...這種店家你還去 真是好笑 想玩迷版也不用這樣吧..
這種港版的, 很多原本是沒有被鎖的電池,
這些電池大概都自己留下來,
然後拿便宜劣質而且被鎖的電池拿給你.

老實說港版 2006 最好是不要碰.

真要買, 建議 2001 美版或是 2003 英版, 2004 歐版.
如果店家夠老實, 還有機會買到沒有被鎖的電池.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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