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大大...小弟只問您尊重司法制度嗎??
尊重
但看不懂你想隱喻什麼?
uyf15 wrote:
綜合以上反對EGAG(或說遠通)的前輩言論,其實還是有部分的共識的:
一國道電子計程收費是對的政策。
二電子收費的錯誤率應再降低。
三服務品質要再加強。
歧異處則在:
一國道電子計程收費應零失誤:個人淺見,除非強迫所有上國道車輛都貼ETAG,只要用車牌辨識,一定會有錯誤(小弟的說法有絕對的科學証據)。但以目前的社會氛圍,此點無解。
二在電子收費零失誤前,不應先行上路:但此點如果成立,那大概永遠無法上路。
三電子收費錯帳,應主動通知車主:但此點邏輯不通,豈有明知而故犯的道理。
四遠通是爛公司,應抵制:除非解約,否則只能加以鞭策。且為了讓系統更順利,反應鼓勵大家貼ETAG。
五做不好就解約:兩害相權取其輕。若付出的代價,比不上續用此系統,何須解約?(我相信就算換別家,依目前的政治及社會氛圍,也不會做得比較好,當初二度招標時,不就沒有其它廠商願參與)。
最後要說的是,如果大家抵制遠通,最終也換了廠商,則國庫付出損失,還不是你我的納稅錢;反之,抵制後,一堆沒貼ETAG車輛就上路,但遠通仍是服務廠商,那大輛增加的車牌辨識車輛,除增加系統的負擔,亦增加了系統出錯的機率。誠如先前前輩所言,它出錯,你承擔,若你未發現錯誤,它也不會(或說無法)通知你,那麼豈不是更增加你我被扣錯帳的風險,而正應驗了句: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