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T wrote:
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與...(恕刪)
依你的論點一個也不用設吧,有地方繳費就可以,那麼設在網路上,每一台電腦都是繳費點,那就有暴多繳費點耶?
TET wrote:
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ETC儲值繳費據點應有3600點
超商算不算呢?他是可以儲值繳費的,只是要手續費
平心而論
合約中根本不會有規定遠通要設3600處直營服務處,
以每個服務處的租金、水電、人事每月支出不會少於10萬元,3600處就要近四億元支出
概算一年都要四十億以上,就算一半由遠傳來吸收也要近二十億支出
最初的裝潢及設備還未列計,每年遠通從ETC案會有這麼多的收入嗎?
合約中定儲值繳費不少於3600據點比較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