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國道上抗議,搏了版面,失了民心

samuel57 wrote:
就簡單回一句,那也請你不要只聽自己想聽的那一半,不客觀的言論只會讓你的立場更加尷尬...........

在這討論串理,多數是局外人,又有誰能清楚一窺全貌呢?


就是你的言論不客觀,所以我才用客觀的角度回你,你這簡單說一句,還是在你自己的主觀思維中打轉,我是局外人所以我用客觀角度去看,而你完全是主觀角度............
奇怪."契約"不是高工局跟遠通簽的嗎?遠通不履約的話.也應該是遠通與高公局雙方的事.要罰也是遠通要罰錢給高公局.怎麼會是約聘人員跟高公局呢?高工局和約聘人員就僅止一年一聘的短期約.期約滿即契約解除.彼此田沒溝水沒流.怎麼會領了7個月遣散費.用完後又不滿足想賴給政府呢?於法於情都不住腳!凡事都要講理吧.這根本不符合大部分人民的正義
中年失業?SO?其他的幾百萬勞工不是都要自己想辦法嗎?領7個月已經比大部分的人好太多太多了.這樣真的觀感很差!

array5438 wrote:
請大大注意用詞......(恕刪)
01sence wrote:
奇怪."契約"不是高工局跟遠通簽的嗎?遠通不履約的話.也應該是遠通與高公局雙方的事.要罰也是遠通要罰錢給高公局.怎麼會是約聘人員跟高公局呢?高工局和約聘人員就僅只一年一聘的短期約.期約滿即契約解除.彼此田沒溝水沒流.怎麼會領了7個月遣散費.用完後又不滿足想賴給政府呢?於法於情都不住腳!凡事都要講理吧.這根本不符合大部分人民的正義
中年失業?SO?其他的幾百萬勞工不是都要自己想辦法嗎?領7個月已經比大部分的人好太多太多了.這樣真的觀感很差!...(恕刪)


所以華隆關廠員工
經過十幾年了現在也還在抗爭

不要說您不會遇到
相信我
再來應該會越來越多這種事件發生..

前面討論串提過的簽約內容等
勞基法裡面的約聘人員年資.薪資等規定辦法.
請先看清楚..

不要學前面有個網友
5年...60個月的鬧笑話..
合情合理合法..
連合法的情形都搞不清楚..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華隆關廠員工有領到政府給的7個月遣散費嗎??他們是"正職"人員,本薪都沒領齊,也沒有領到法定的遣散費用,理應與業主抗爭到底,爭取自己的利益;收費約聘人員約滿即停止聘用契約內容(況且有遠優於大眾勞工的遣散費)......這完全是不一樣的情形吧!
喔,我如果遇到,我會認真找工作或培養其他專長,絕不會理盲的怪東怪西賴給政府



不長眼 wrote:
所以華隆關廠員工
經...(恕刪)

01sence wrote:
華隆關廠員工有領到政府給的7個月遣散費嗎??...(恕刪)


請詳細參閱勞基法裡的約聘人員資遣費.年資.勞保相關規定..

反正您還年輕
以後應該就會遇到勞保退休後一樣會領不到勞保退休金
到領不到的那個時候
再來跟政府抗爭吧..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遠通電收表示:
為協助收費員儘快找到新工作,除於5月9日舉辦轉職媒合會,提供295個沒有學經歷限制的職缺,經本月開放國道服務區廠商再開出49個職缺,再累計10位收費員找到新工作。遠通承諾,收費員薪資自轉職日起5年內,其年薪不會低於轉職前一年之年薪,因此轉職後5年內,其新職的薪資和任職收費員時的薪資差異,每月差額將由遠通電收補足至約34K到39K

取自wiki
以及遠通:收費員新職薪資將補至34K至39K



奇怪! 那抗議什麼.. ............

原來 12*5=60 呀! 在2014.06.10 的新聞不就己經說ok 了嗎?

搞了半天佔了國道, 原來 ... ..白搞了...

以上數學好的大大, 是不是呢?


還是

目前部分收費員想要自己找工作,又要求遠通與交通部應補足原有薪資與投保額度


取此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025002245-260402


小弟書念得不多,願聞其詳,法規裡面有規定要要發優於其他勞工的7個月遣散費?約聘期滿要保障有下一個工作?而且保障底薪不能少於34K~39K?
小弟其實也沒有您想像的年輕,約聘工作也做了十多年,只是就事論事的討論,不會倚老賣老~


不長眼 wrote:
請詳細參閱勞基法裡的...(恕刪)
01sence wrote:
小弟其實也沒有您想像的年輕,約聘工作也做了十多年,只是就事論事的討論,不會倚老賣老~...(恕刪)


前面的討論串可以去看一看
十多年的工作資歷說實在很淺...
離退休很遠很遠
公速公路的約聘人員超過這年資的比比皆是..

到時候一樣會領不到勞保退休金.
按照社會的氛圍來說.
以後領不到的應該就要自己多擔待..

您以為台灣現在那麼多人辦退休時
勞保退休金還一次領掉是了為什麼.

現在不站出來
反正以後是你們的事囉..
不要說老一輩的欺壓年輕人.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這個跟勞保退休金有關係嗎?退休金是收費員自己繳給勞保局的,以後辦理退休也是自己跟勞保局的事,兩件不同的事為何要扯在一起談呢?一碼歸一碼吧,至於遣散費不是已領取?還要更多就是不合理,如果有道理的話,就上法院去告官兼告高公局和遠通吧!


不長眼 wrote:
前面的討論串可以去看...(恕刪)

DC10 wrote:
1.老闆並無優於勞基...(恕刪)


那就趕快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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