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六因為收費員抗議事件,我困在國道上三個小時
心中不斷的咒罵暫且先擱下不表,對這些收費員的感覺也由同情轉為忿怒。
欠你們錢的是交通部,對不起你們的是遠通電收,請不要再搞我了。
國道不是你們收費員的,不要為了你們的私利,影響公眾利益。
以後要抗議請找交通部或遠通,不要搞錯對象。
(我知道這和ETC無關,但是我不想po在趣味版,因為一點都不好笑)
補充
台灣每天關廠失業的人有多少?發生不公不義的事有多少?
用傷害別人權益的方式來爭取自己的利益,就叫做申張正義?
我支持收費員以合理的方式爭取權益,就像真正的自由是不影響他人自由的範籌內才可以自由
我也被裁員過,還不是資遣費失業保險領一領,別的地方再站起來 (雖然就站不穩了,五年換五家公司)
人嘛,受到挫折,不發揮一點奴性,怎麼能過的開朗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