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sence wrote:
奇怪."契約"不是高工局跟遠通簽的嗎?遠通不履約的話.也應該是遠通與高公局雙方的事.要罰也是遠通要罰錢給高公局.怎麼會是約聘人員跟高公局呢?高工局和約聘人員就僅止一年一聘的短期約.期約滿即契約解除.彼此田沒溝水沒流.怎麼會領了7個月遣散費.用完後又不滿足想賴給政府呢?於法於情都不住腳!凡事都要講理吧.這根本不符合大部分人民的正義
中年失業?SO?其他的幾百萬勞工不是都要自己想辦法嗎?領7個月已經比大部分的人好太多太多了.這樣真的觀感很差!
說得好 感覺好像是對的..
可是
何謂 大部分人民的正義 ???
1. 高公局只承包給 遠通 規格由原本的紅外線 到現在變成 RFID?? 高公局這樣符合人民正義???
PS. 這應該叫做 "強間 了人民的正義"
期間過程曲折離迷... 最後還是給了遠通.....
2. 高公局 代表國家 .. 跟國家簽約..保障人民的工作權 ...不履行.. 才真的是 汙辱了人民的正義.
3. 期約滿即契約解除 <-- 有些收費員 還沒約滿
4. 領了7個月遣散費 <-- 高公局 依法 申請給發 ... 何來不合法??
5. 依法解散..且依約要轉職... <-- 收費員也是 糊一口飯..哪裡不合情 不合理 ???
6. 現在不是要賴給政府.. 是要求遠通轉職..但是遠通不鳥..
遠通不鳥的情況下..不找 高公局 找誰 ????
7. 領7個月已經比大部分的人好太多太多了 <-- 一切只是依法依契約走...但是很多個不願意而已.
要比 很多 勞工都沒有這種權力.....真的要比.. 跟其他 公務員 比啊.
他們都有 拿過 公家俸 ... 還有 18趴..... 實際上 很多人 我看還不如 收費員 真的有在做事....
我情願多給收費員 也沒有多少人
也沒多拿多少錢....
光是 縱容 頂新 損失的就不知道 大過 這些費用多少... 大大您認同嗎?????
其它部分 .. 有關 "契約"不是高工局跟遠通簽的嗎? 這些議題 請大大能夠理解..
這一切來龍去脈... "契約" 內容是有收費員轉職的 沒錯吧......
該履行的.... 遠通 履行了嗎??
簽約同時 或之後 高公局 是否也已經跟收費員說了呢....
這算不算一種口頭契約?? 甚至有簽書面?? (在今年1/1中止聘約時)
請不要用抹黑的方式來說 收費員 ..
高公局有公告... 不能給的 收費員要求也沒用...該給的...現在好像也還沒做到完成......
應該要 強烈譴責 遠通 與 呼籲高公局 盡速安排完成 收費員轉職...這樣還有問題嗎??
謝謝
真難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