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f156 wrote:ETC 的標案本來就是一個笑話拿10年前的技術來標跟其他新技術標居然是他得標........一整個很扯........我記得那時候有形容國恥就是說這個BOT案...(恕刪) 真的很扯
前天去桃園經過泰山收費站真的"幹"了出來,不論北上與南下都有三個電子收費的匣道,擺明就是告訴用路人誰叫你不裝etc,慢慢排隊,加上道路施工與指示不明確,只能說一個亂字可形容的,高公局真的看不到嗎?雖然我有裝etc,但看到這個情況,還是很幹。高公局說:不能犧牲裝etc用路人的權益,但沒裝etc的人也不然叫他們犧牲權益。看來只有遠通與高官們不會犧牲他們自已的利益,但可以犧牲小老百姓權益。
ferragamo wrote:再來就是里程計費啦...(恕刪) 收到原來如此個人是這樣感覺如果政府真要交給遠通辦那還是得盡督導要求之責不是小細節都給遠通決定畢竟這是國家的財產壟斷性的東西也別讓遠通背上這些不好的名聲如果制度合理使用方便人民必然樂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