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很多人因為反對而反對裝ETAG是有多差~自動感應扣款又不用慢慢排隊繳回數票~花個小錢買個方便也不願意~就因為一點小錢浪費自己的時間~拒裝ETAG的人們~ETAG系統已經成定局了~你們反對真的有用嗎~只會造成自己的麻煩~好好想想吧你們!!
這事扯到最後一定是違憲, 因為人民不爽為何要比之前多花錢, 弄個公營管道來給人民繳費, 又不是沒繳稅, 收什麼手續費, 內含吧...比以前貴就是不對...收什麼手續費...絕不裝ETAG, 到時遠通想對沒裝的人搞什麼影像處理費再來告政府違憲, 人民有行的權利...請提供人工收費管道\對, 很白痴是不是, 早就說了, 收費再怎樣也是國家來主導, 不可能發包, 公務人員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遠通原本應該只是配合建立設備, 收費仍然應該是國家主導, 然後設備故障導致不能收費時政府要向遠通求償, 現在收費員沒了, 政府等於被遠通掐住脖子, 嘿嘿, 遠通擺爛出問題不能收費, 國家就急了, 遠通的要求高公局只能照辦, 所以是遠通電收公司下轄國道高速公路局是沒錯的...;正確作法: 招標2家系統商架2個開放系統, 所有銀行(向政府申請通過後)都可參與提供ETAG, 所有車子都要加裝ETAG才能上路, 但是可以選擇扣款銀行, 手續費各銀行去競爭(跟繳稅一樣)或政府提供繳費管道再來系統互為備援, 其中一家系統商擺爛時可以切換, 但是技術上做到只會扣一次(這不難), 收費員轉內勤成為對銀行帳務往來的窗口, 沒人失業, 不會給一家系統商獨大擺爛的機會terrega3234 wrote:獨占事業爽歪歪不裝政...(恕刪)
舞棍小偉 wrote:我看很多人因為反對而...(恕刪) 可是我真的看不出現在的ETC有多好?技術上沒有一次到位,OBU 到etag,變來變去,浪費時間,擾民~作業上,甚麼異常狀況都要使用者負責,如未扣款,破損,感應不良....就算沒有申裝,準時去繳費還要手續費(目前所知)...這不是變相的懲罰未申裝etag的人,沒裝etag就犯法嗎?我實在看不出現在的ETC有何不錯的地方? 就只是真的實現計程收費了...但這是最基本的,換任何的廠商做都可以,沒甚麼好稱讚的...遠通的罰款繳了嗎?人民的罰款/手續費就收得很勤呢...
高速公路局另有網頁說明如下,有點困惑。(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76&p=480)其中說明:當用路人行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因故未正常扣款繳納應繳通行費稱之”欠費”(包括ETC申裝戶及非申裝戶)。而在第二項中, (2)欠費逾自動補繳期,遠通電收亦會掛號寄出帳單至戶(車)籍地址(唯需酌收作業處理費50元)照這裡的說明,超過自動繳費期,收到的就會是掛號帳單加上50塊手續費。@@,這不就矛盾了嗎,我有看錯嗎?抱歉抱歉,這邊貼的方案是計程收費之前的方案。是小弟弄錯了。收費方式跟4F大大說的一樣滴當用路人行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因故未正常扣款繳納應繳通行費稱之”欠費”(包括ETC申裝戶及非申裝戶)。(一) 欠費補繳方式 (1)扣款失敗48小時後,您可於自動補繳期內,即欠費發生於15號前於當月27號內補繳,欠費發生於16號至月底於次月12號內補繳,至 遠通直營門市補繳費用,免收手續費,但於其他通路補繳需給付通路商手續費。另eTag及全民體驗用戶可於自動補繳期內,至遠通直營門市或指定通路,以儲值方式免收手續費回扣欠費,但回扣欠費不能享有優惠費率。(補繳時程如下圖)欠費補繳時程示意圖 (2)欠費逾自動補繳期,遠通電收亦會掛號寄出帳單至戶(車)籍地址(唯需酌收作業處理費50元) ,屆時請於繳款期限前攜帶帳單至全省四大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或 遠傳門市或 郵局 或 遠通公司直營門市補繳,亦可透過ATM轉帳完成欠費補繳作業。 (3)逾期帳單需請您前往遠通門市或致電遠通客服中心02-7716-1998刷卡補繳。
天知道在網路上鼓吹不裝eTag的人,自己有沒有裝eTag。總之裝eTag就對了,不用傷腦筋、花時間去管不裝會如何。不裝eTag,又要開車上高速公路的人,還是花點時間看一下下面網址吧,免得多花冤枉錢。https://css.fetc.net.tw/ru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