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u88 wrote:
如果廠商真的那麼專業,當然是廠商責任,然到是不懂的人負責嗎?
誰做的系統分析啊? 不就是廠商嗎?
做過政府標案嗎?
你有碰過連Coding都完成了,使用者說要改需求甚至改架構,你怎麼辦? 不改寫? 你還想驗收嗎?
標案狀況百百種,如果只撂一句話依合約就能解決,就能對廠商罰款列黑名單,或廠商就能不配合機關,那何必需要仲裁機構?
artshen wrote:
大家嘲笑抵制的遠通ETC表現如何? 在我看來,還不錯啊!抓到誤判賞500,好像只有一人領到。
看看政府自己辦的新系統表現如何:
聯合報:新的戶役政資訊系統昨啟用,新系統作業「龜速」,以往結婚、離婚登記、領身分證廿分鐘搞定,有民眾等了二個多小時氣得大罵;戶政所人員賠禮時間,比作業還多。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昨晚表示,系統上路前曾做了十多次的壓力測試,沒想到上路後仍塞車,已要求電腦公司挑燈夜戰,重新系統更新,並向受影響民眾致歉。
結婚的結不成,離婚的離不了。從北到南,各地戶政事務所兩天來哀鴻遍野,不知鄉民要不要發起撕掉戶口民簿運動?
如果政府收回ETC自辦如何? 會更好嗎?
我很懷疑。
artshen wrote:
大家嘲笑抵制的遠通E...(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