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胖胖 wrote:
繳費三階段簡單說明如下,請務必確認車籍資料
1. 每月1~15日行駛高速公路,請17~27日前;每月16~31日行駛高速公路,請2~12日前,自行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手續費1~5元)
2.超過第一階段不繳,遠通寄發第一次通知,請拿到通知單後趕緊繳交(手續費1~5元)
3.超過第二階段不繳,遠通寄發掛號信,這時必須負擔行政作業處理費多收50元
4.超過第三階段不繳,國道警察就會寄出3000元的罰單
剩下35%使用者的問題,要不要看隨便你們
反遠通整天都在重複一樣的問題,要大家抵制遠通卻沒告知未貼etag使用者的繳費方式
你們要抵制遠通,也要跟大家講如何繳交高速公路通行費吧,我相信沒人想走免費甚至霸王的高速公路
抵制遠通,只要行駛高速公路還是要繳錢吧!難不成抵制遠通就可以走霸王走免費的嗎?讓一樣抵制的使用者接到繳費通知單或是罰單總是不好吧。
只會抵制,卻沒告知繳費方法
"剩下35%使用者的問題" <-- 這數據啥時變"裝機率"了丫???談裝機率應該連一半都不到吧??
胖胖兄最愛提的"利用率"呢???
別誤導善良的台灣人,掉入只愛錢商人的陷阱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