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依照往例
這市長又突然忘記了法律這等重大面問題
當政府用公權光明正大取得如此個人隱私
人民授權之前就該先想想會不會它會不會"失控"?又該如何補救防範?
為了贊成或反對就去支持"利"之一面而忽略"弊"的可能性
這不是健康客觀的思維與負責方式
之前抓違停用監視器
在某些人無腦用立場去看待一切
客觀理性早已喪失了存在需求
兩者並沒有對話折衝取得共識之空間
就事論事
就像之前"監聽"這些類似行為用的理由都很正當
可是...當它不打算正當之時你怎知道?又該怎麼辦?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當公權行政可以便宜行事之時
它從來就不會自行節制因為這才是人性
所以屈打成招刑求在以前是正常
用公眾利益奪你地你也沒屁可放
要去你家搜你車就說你可疑既可
你又能如何?
有得必有失有利也必有弊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無知與有心人從來就不會與你提及這等相對的可能
因為它就是無知就是有私人目的被自身立場綁架
做人不要事事無限上綱但也別當自己是呆子視而不見問題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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