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yf15 wrote:
***除非它故意,否則沒道理它已知有錯還將錯就錯。當事人不發現,當然沒人會知道有錯誤發生,因此補救機制便顯得重要,故它願補償,我會接受。
***那既然抗議已達目的,是不是該見好就收,否則不就顯得是無理取鬧?
***現是法治時代,連撞總統府的人檢方想關他都不可得,足見司法之獨立(雖本人對一些司法人員的作為頗不以為然),故不要臆測,不要人云亦云,凡事講証據,遠通若有違法犯紀之事,提告便得,否則大哥的言論跟台灣的政客及名嘴之流有何不同?
1.在沒有加倍奉還以前遠通的補救機制是什麼

2.抗議的目的不是為了加倍奉還,而這個加倍奉還只是無能官員在打的烏賊戰術,
這種邏輯很難懂嗎?還無理取鬧咧

3.司法是否獨立就不在此討論,否則林益世等人的事件會被拿出來打口水戰,
在ETC這件事情上無需臆測更無須人云亦云,你只要回答我以下問題
(1)為什麼遠通的五億罰款可以不繳?
(2)為什麼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遠通不符資格卻依然是由它來執行?
(3)3600個服務據點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合約有載明)?
(4)為什麼車主要求調閱明細卻被遠通以個資為由拒絕(新聞事件)?
(5)遠通為甚麼可以保有所有車主的資料,難道沒有個資問題(新聞事件)?
還謊稱網站遭到駭客攻擊,實際上是自己的系統寫的爛(新聞事件)
(6)為什麼沒有正式申請書確能安裝etag(某教授新聞事件)
以上都是真實發生的事情,其中亦有違法犯紀之事,國家官員明顯護航慷全民之慨
,更別說遠通答應安置收費員的事情至今達成率沒有過半,至此,若你還能認為這
當中沒有任何暗盤,那就真服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