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誤判車牌 eTag發出首筆獎勵金500元


uyf15 wrote:

***除非它故意,否則沒道理它已知有錯還將錯就錯。當事人不發現,當然沒人會知道有錯誤發生,因此補救機制便顯得重要,故它願補償,我會接受。

***那既然抗議已達目的,是不是該見好就收,否則不就顯得是無理取鬧?

***現是法治時代,連撞總統府的人檢方想關他都不可得,足見司法之獨立(雖本人對一些司法人員的作為頗不以為然),故不要臆測,不要人云亦云,凡事講証據,遠通若有違法犯紀之事,提告便得,否則大哥的言論跟台灣的政客及名嘴之流有何不同?



1.在沒有加倍奉還以前遠通的補救機制是什麼


2.抗議的目的不是為了加倍奉還,而這個加倍奉還只是無能官員在打的烏賊戰術,
這種邏輯很難懂嗎?還無理取鬧咧

3.司法是否獨立就不在此討論,否則林益世等人的事件會被拿出來打口水戰,
在ETC這件事情上無需臆測更無須人云亦云,你只要回答我以下問題

(1)為什麼遠通的五億罰款可以不繳?

(2)為什麼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遠通不符資格卻依然是由它來執行?

(3)3600個服務據點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合約有載明)?

(4)為什麼車主要求調閱明細卻被遠通以個資為由拒絕(新聞事件)?

(5)遠通為甚麼可以保有所有車主的資料,難道沒有個資問題(新聞事件)?
還謊稱網站遭到駭客攻擊,實際上是自己的系統寫的爛(新聞事件)

(6)為什麼沒有正式申請書確能安裝etag(某教授新聞事件)

以上都是真實發生的事情,其中亦有違法犯紀之事,國家官員明顯護航慷全民之慨

,更別說遠通答應安置收費員的事情至今達成率沒有過半,至此,若你還能認為這

當中沒有任何暗盤,那就真服了你


uyf15 wrote:
***除非它故意,否則沒道理它已知有錯還將錯就錯。當事人不發現,當然沒人會知道有錯誤發生,因此補救機制便顯得重要,故它願補償,我會接受。


很多人沒有總量觀念, 只顧自掃門前雪.
別人被偷被搶沒關係, 我不要被搶就好, 或者是被搶後抓到賠我兩倍就好.
對於搶匪來說, 搶100個, 搞不好只被抓到一次, 賠那次兩倍就好..期望報酬高得不得了..搶不搶?

結果就是盜匪橫行, 總體社會效益低落, 持續沉淪.
對付這種標準的散沙, 被呼嚨了都不知道的朝三暮四猴子, 太簡單了.. 單獨收買, 各個擊破.
唉!
見鬼了, 見鬼了..這地方..令人沉痛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常常在討論區內看到許多網友一談到遠通就說官商勾結, 但到底有無犯罪事實被起訴審判呢?! 要不就是司法不公...
哀...扯都扯不完...


老兄,麻煩你也撥空回答我在上一篇所列出的六個問題

我想看看你認為沒有官商勾結的點在哪裡


Pandion wrote:
很多人沒有總量觀念, 只顧自掃門前雪.
別人被偷被搶沒關係, 我不要被搶就好, 或者是被搶後抓到賠我兩倍就好.
對於搶匪來說, 搶100個, 搞不好只被抓到一次, 賠那次兩倍就好..期望報酬高得不得了..搶不搶?

結果就是盜匪橫行, 總體社會效益低落, 持續沉淪.
對付這種標準的散沙, 被呼嚨了都不知道的朝三暮四猴子, 太簡單了.. 單獨收買, 各個擊破.
唉!
見鬼了, 見鬼了..這地方..令人沉痛


比喻的很好

瓦斯槍 wrote:
1.在沒有加倍奉還以...(恕刪)

1.在沒有加倍奉還以前遠通的補救機制是什麼
a:那成歷史了,凡事請向前看,不要活在日本南京大屠殺的仇恨歷史情結中。

2.抗議的目的不是為了加倍奉還,而這個加倍奉還只是無能官員在打的烏賊戰術,
這種邏輯很難懂嗎?還無理取鬧咧
a:同1
3.司法是否獨立就不在此討論,否則林益世等人的事件會被拿出來打口水戰,
在ETC這件事情上無需臆測更無須人云亦云,你只要回答我以下問題

(1)為什麼遠通的五億罰款可以不繳?
a:一碼歸一碼,政府失職,那些啫血的立委還會放過不成?
(2)為什麼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遠通不符資格卻依然是由它來執行?
a:因二度招標,只有遠通投標。
(3)3600個服務據點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合約有載明)?
a:同(1)
(4)為什麼車主要求調閱明細卻被遠通以個資為由拒絕(新聞事件)?
a:新聞聽聽就好,認真就輸了。
(5)遠通為甚麼可以保有所有車主的資料,難道沒有個資問題(新聞事件)?
還謊稱網站遭到駭客攻擊,實際上是自己的系統寫的爛(新聞事件)
a:你去銀行開戶,它不也保留你的資料?
(6)為什麼沒有正式申請書確能安裝etag(某教授新聞事件)
a:同(4)
以上
點進去看了一下,
連新聞看看就好,都能作答案。

結果跟開口閉口講法律,差很大。

以上是個人觀感

瓦斯槍 wrote:
老兄,麻煩你也撥空回答我在上一篇所列出的六個問題

我想看看你認為沒有官商勾結的點在哪裡

大大...小弟只問您尊重司法制度嗎??
Pandion wrote:
很多人沒有總量觀念, 只顧自掃門前雪.
別人被偷被搶沒關係, 我不要被搶就好, 或者是被搶後抓到賠我兩倍就好.
對於搶匪來說, 搶100個, 搞不好只被抓到一次, 賠那次兩倍就好..期望報酬高得不得了..搶不搶?

結果就是盜匪橫行, 總體社會效益低落, 持續沉淪.
對付這種標準的散沙, 被呼嚨了都不知道的朝三暮四猴子, 太簡單了.. 單獨收買, 各個擊破.
唉!
見鬼了, 見鬼了..這地方..令人沉痛


看完這些支持者的講法

我真的覺得這地方怪不得財團這麼猖獗



Pandion wrote:
很多人沒有總量觀念, 只顧自掃門前雪.
別人被偷被搶沒關係, 我不要被搶就好, 或者是被搶後抓到賠我兩倍就好.
對於搶匪來說, 搶100個, 搞不好只被抓到一次, 賠那次兩倍就好..期望報酬高得不得了..搶不搶?

結果就是盜匪橫行, 總體社會效益低落, 持續沉淪.
對付這種標準的散沙, 被呼嚨了都不知道的朝三暮四猴子, 太簡單了.. 單獨收買, 各個擊破.
唉!
見鬼了, 見鬼了..這地方..令人沉痛恕刪)

引喻失義!
被偷,破壞不只是個人財產,還侵害社會法益,故他要賠你,也不能和解,國家仍要加以制裁。
被多扣,那叫侵權,屬個人法益,如同你車子被壞了,對方賠償你就是了,那不成你還要對方受國家制裁,關了起來才會開心?

說到收買,那話就嚴重,遠通能給我何好處?只是看不慣一個良好的政策,只因少數人的反對,硬是將其醜畫成罪大惡極,擔心的是,我們現在這個軟弱缺乏自信的政府,說不定抗拒不了這些少數但聲音特大的壓力,最後取消了國道電子計程收費,那不但是走了回頭路,也阻止了台灣向前發展進步的力量。
uyf15 wrote:
如同你車子被壞了,對方賠償你就是了,那不成你還要對方受國家制裁,關了起來才會開心?


沒錯
不然要國家幹什麼
今天只要做錯事通通要制裁
變造車牌去逃票亦是
多扣,扣錯也通通要判
沒什麼賠償就沒事的掩耳盜鈴心態


良好的政策我認同
但從招標建設到改制成微波問題重重
先前罰款罰了沒?
是誰又在使用率不高時硬幹讓收費站少幾個人工收費以強迫推生使用率
中間的問題有誰查過?

現在又從扣款上下其手

做為納稅人連聲都不能吭?你是這意思嗎?

那這國家不需要國民,只要奴隸
3600個點,認定有差距,
怎不先打過官司認定後,在讓etag全面上路呢?

不給明細,怎不先打官司,在確定適用個資法是無疑義的呢?

罰款不繳,怎不先打官司,確定後再全面上路呢?

輿論與法律不全是同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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