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道電子計程收費是對的政策。
二電子收費的錯誤率應再降低。
三服務品質要再加強。
歧異處則在:
一國道電子計程收費應零失誤:個人淺見,除非強迫所有上國道車輛都貼ETAG,只要用車牌辨識,一定會有錯誤(小弟的說法有絕對的科學証據)。但以目前的社會氛圍,此點無解。
二在電子收費零失誤前,不應先行上路:但此點如果成立,那大概永遠無法上路。
三電子收費錯帳,應主動通知車主:但此點邏輯不通,豈有明知而故犯的道理。
四遠通是爛公司,應抵制:除非解約,否則只能加以鞭策。且為了讓系統更順利,反應鼓勵大家貼ETAG。
五做不好就解約:兩害相權取其輕。若付出的代價,比不上續用此系統,何須解約?(我相信就算換別家,依目前的政治及社會氛圍,也不會做得比較好,當初二度招標時,不就沒有其它廠商願參與)。
最後要說的是,如果大家抵制遠通,最終也換了廠商,則國庫付出損失,還不是你我的納稅錢;反之,抵制後,一堆沒貼ETAG車輛就上路,但遠通仍是服務廠商,那大輛增加的車牌辨識車輛,除增加系統的負擔,亦增加了系統出錯的機率。誠如先前前輩所言,它出錯,你承擔,若你未發現錯誤,它也不會(或說無法)通知你,那麼豈不是更增加你我被扣錯帳的風險,而正應驗了句: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的道理?
uyf15 wrote:
1.在沒有加倍奉還以前遠通的補救機制是什麼
a:那成歷史了,凡事請向前看,不要活在日本南京大屠殺的仇恨歷史情結中。
2.抗議的目的不是為了加倍奉還,而這個加倍奉還只是無能官員在打的烏賊戰術,
這種邏輯很難懂嗎?還無理取鬧咧
a:同1
3.司法是否獨立就不在此討論,否則林益世等人的事件會被拿出來打口水戰,
在ETC這件事情上無需臆測更無須人云亦云,你只要回答我以下問題
(1)為什麼遠通的五億罰款可以不繳?
a:一碼歸一碼,政府失職,那些啫血的立委還會放過不成?
(2)為什麼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遠通不符資格卻依然是由它來執行?
a:因二度招標,只有遠通投標。
(3)3600個服務據點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合約有載明)?
a:同(1)
(4)為什麼車主要求調閱明細卻被遠通以個資為由拒絕(新聞事件)?
a:新聞聽聽就好,認真就輸了。
(5)遠通為甚麼可以保有所有車主的資料,難道沒有個資問題(新聞事件)?
還謊稱網站遭到駭客攻擊,實際上是自己的系統寫的爛(新聞事件)
a:你去銀行開戶,它不也保留你的資料?
(6)為什麼沒有正式申請書確能安裝etag(某教授新聞事件)
a:同(4)
以上
1.要不是有人用敢站出來抗議,何來加倍奉還,在此之前遠通只選擇打迷糊仗,還跟我說成歷史!?
眼睛能瞎成這樣,我只能說你真的好神

2.同1

3.
(1)若你是官員,跟你沒有任何關係的一家廠商不符合標準、規定,
你會這麼有義氣的【失職】?

(2)二度招標只有遠通投票?那是因為政府要求其他廠商若要接手做只能接續遠通的紅外線設備
,喵的咧,我做RFID的廠商要接手紅外線設備才能做?再者,遠通當初堅持紅外線技術,怎
麼現在卻用RFID?你可以再瞎一點

(3)同(1)
(4)新聞聽聽就好?真實發生的事件你選擇認定他是唬爛的,你這不是葉匡時的翻版嗎

(5)銀行開戶跟國道收費是兩碼子事情,怎麼,你吃飯後會拉屎,難道你就直接吃屎不吃飯?
另外,謊稱遭到攻擊的事情怎麼沒看你評論一下
(6)同(4)
看完你的回答,真替你覺得可悲,若你這樣的人再多一點,我會替台灣的未來感到憂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