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網路各位對於徐老闆的嘴臉及交通部與遠通一搭一唱強烈的感到反感(包括我在內)但是我們這樣的小市民也不試只能狗吠火車1.遠通ETC使用率未達標準已經違約,但交通部卻沒有依照合約開罰.怠忽職守.2.遠通ETC的改善方案的費用必須由遠通自行吸收,交通部卻以遠通改善方案的費用已超過罰款為由不開罰.圖利特定廠商.讓我們發揮小市民的力量,大家來寫陳情書到監察院去投訴交通部監察院陳情信箱監察院院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