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ta168 wrote:以後真的不敢了!...(恕刪) 雖然可以瞭解樓主不高興的點但是對方沒有違法 所以是否可以爭取只能看對方誠意就是算是汽車 落地10幾天壞了 也只能維修 無法換新車實際上 在電子產品上原廠整新品=新品你拿到的新品也可能是原廠的整新品重新包裝出貨所以真的不用太在意啦 也希望這說法可以讓你釋懷一點建議爭取延長保固 可能比較有機會
dennis10 wrote:雖然可以瞭解樓主不高興的點但是對方沒有違法 所以是否可以爭取只能看對方誠意就是算是汽車 落地10幾天壞了 也只能維修 無法換新車實際上 在電子產品上原廠整新品=新品你拿到的新品也可能是原廠的整新品重新包裝出貨所以真的不用太在意啦 也希望這說法可以讓你釋懷一點建議爭取延長保固 可能比較有機會...(恕刪) 十分認同您的說法,真的是沒有違法,但是沒有承擔,公司如果真的有作為,應該立即致歉並更換新品,收回故障產品檢測、改進...而不是把顧客的機子收走,說要跟上級呈報後聯繫,卻完全沒聯絡、搞失蹤...今天下午MOMO購物網來電,已經承諾更換一台全新品,並另外致贈禮物致歉(電話不是我接到的,我沒有要求額外其他東西)...從6/20至8/10,超過一個半月的時間付了錢卻沒有東西可用,事件雖然落幕,但也算是學了一點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