澱粉蠍 wrote:
我要負責開店的地方,店租,人事成本,還有設備跟裝潢。然後要跟總部進貨,鍋碗瓢盆也要用總部的 。聽起來好像只要跟總部拿貨然後拿出去賣就好了。可是實際上我並不這麼認為 ,今天進貨成本是總部決定,產品售價也是總部決定,鍋碗瓢盆也是總部決定。一家店的最大利潤的兩個地方都被總部控制住了, 裝潢,店租,設備,人事這最大的成本卻都是我要出。
不然你以為加盟的意義是什麼?
出錢出力幫你裝潢請人
你只要自己進貨賣東西嗎?
我覺得這樣他們不是加盟商,叫資源管理公司
專管資產、管人力,你倒店了他們就把設備載走去下一家(本來就不是你花錢買的)
你也不叫開店,叫傳銷

加盟不就是要賣他們的品牌、他們的功夫嗎?
你想打著他們的旗號招攬客人,又不要用他們的材料
那萬一做出來的食物和其他分店都不一樣
或是有人吃了去洗腎
是要告你還是告加盟商?
又如果加盟店是賣紅茶一杯20,你偏要賣一杯15
隔壁街的其他加盟店長會怎麼想?
是總公司派人來搶生意?還是總公司可以撒手不管你們自己去流血競爭?
加盟就是只拿好處,什麼都不能被管的話
那我去加盟7-11,再學以前界揚門口放抓娃娃機行不行?
不爽被管,就自己從零開始吧
你要開個超商順便賣烤雞、賣烤香腸都行
就是別想打著別人的名號搏得消費者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