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Gogoro驚爆內鬼竊電池機密2工程師帶槍投靠敵營銷中國遭聲押

有的
我舉個例子,在我上上家公司,有位資深業務離職時,公司另外付給他10萬人民幣+一台Camry
避免他帶走客戶

離職後若原公司未給補償的話,基本上競業條款就跟屁一樣





不長眼 wrote:
不知道睿能有沒有給合理補償?
好像沒聽過哪家公司為了競業條款會給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的補償..

題外話
合理補償是多少..?
給一千元...去維護一億的競業機密??
或者是當時領的月薪?或者是跟現在薪資差價?
商業機密??

甚麼時候商業機密可以叫檢調去抓的??
感覺的是看拳頭大小,政商關係的吧

很好奇如果今天gogoro指控台積電某某某
檢調敢不敢去抓?

指控某個離職員工怎樣怎樣
還不是gogoro說了算???
又影射某羊為後面的什麼,在賣什麼藥?
笑死.....左岸的鋰電池玩得比台灣還兇,這擺明就是企業在惡性競爭......
還真不瞭解狗肉有什麼獨道的電池技術對岸一堆國際電池大廠需要跟一個統合公司拿技術,況且換電也不是什麼新鮮東西,我覺得挖角成分大於技術竊取吧
yungsheng_us2001 wrote:
商業機密??

甚麼時候商業機密可以叫檢調去抓的??
感覺的是看拳頭大小,政商關係的吧


覺得聲押比較誇張..

還需要法律攻防釐清是不是違反商業機密之前
居然可以聲押

那以後其他公司也依樣畫葫蘆
現在上班好可怕.居然還有這種風險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jcyao wrote:
言下之意,你能證明睿...(恕刪)

我沒有所以不會含沙射影指控別人啊,你呢?有罪推定?果然是野蠻行為。
298305漳泉 wrote:
曲解法令,別再鬧笑話...(恕刪)

你可以啊,看你簽的合約是怎麼定的啊。以你的能耐沒有公司會在乎的,放心,你沒那麼重要不會有人要你簽的。
長頸鹿在看你 wrote:
這種簽競業條款不知有沒有用


競業條款(Business Strife Limitation Clause of Labor Contract),又稱「同行競業條款」或「競業禁止條款」(non-compete clause),為僱主與受僱的員工之間所訂的一種勞動契約,其內容通常規定:勞動契約終止後的一段特定期間之內,受僱者不得在相同產業中從事競爭行為,以保障先前僱主之權益。


這種條款其實沒用,除非原公司在對手公司也有好(間)友(諜),不然原公司要怎麼確切知道原員工在對手公司作啥? 還是透過產品推論

有沒有看過R&D的掛人事部的,點到為止
就是來個新聞版面,增加新聞曝光度,
讓地球人知道車子好到連貝吉塔星的宇宙飛船都派間諜來到地球。

不知道這曝光度能轉換成多少實際銷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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