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我舉個例子,在我上上家公司,有位資深業務離職時,公司另外付給他10萬人民幣+一台Camry避免他帶走客戶離職後若原公司未給補償的話,基本上競業條款就跟屁一樣不長眼 wrote:不知道睿能有沒有給合理補償?好像沒聽過哪家公司為了競業條款會給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的補償..題外話合理補償是多少..?給一千元...去維護一億的競業機密??或者是當時領的月薪?或者是跟現在薪資差價?
yungsheng_us2001 wrote:商業機密??甚麼時候商業機密可以叫檢調去抓的??感覺的是看拳頭大小,政商關係的吧 覺得聲押比較誇張..還需要法律攻防釐清是不是違反商業機密之前居然可以聲押那以後其他公司也依樣畫葫蘆現在上班好可怕.居然還有這種風險
長頸鹿在看你 wrote:這種簽競業條款不知有沒有用競業條款(Business Strife Limitation Clause of Labor Contract),又稱「同行競業條款」或「競業禁止條款」(non-compete clause),為僱主與受僱的員工之間所訂的一種勞動契約,其內容通常規定:勞動契約終止後的一段特定期間之內,受僱者不得在相同產業中從事競爭行為,以保障先前僱主之權益。 這種條款其實沒用,除非原公司在對手公司也有好(間)友(諜),不然原公司要怎麼確切知道原員工在對手公司作啥? 還是透過產品推論有沒有看過R&D的掛人事部的,點到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