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p wrote:他樓下那位你樓上那位(恕刪) 是我的錯,我不該期待有人會知道簽本票跟留信用卡號碼在法律效果上的差異跟大家道歉原來某些人在收到不合理沒做過的通知,還是會義無反顧的乖乖繳錢?早知道這麼好賺,我就每個郵筒都投轉帳帳號進去,期待大家轉帳給我通篇看到樓主基於善意主動回覆,如果不回覆,對方也不能拿他怎樣,最多是下次不讓樓主租用而已,這樣也有人要大做文章,真是黑到最高點
玉面肥龍王晶哥 wrote:他好像你租借完 到下(恕刪) 我想是不成立的…樓主在上午九點多完成租借也只有在內湖移動使用里程不到兩公里重點是 在『下午』 『非還車處』被開單這個跟上個租車的有關系嗎?如果是在下午的同一個還車處 被開單樓主吃下這張單一定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