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莫名其妙收到GoShare通知違停罰單的email
莫名其妙收到GoShare通知違停罰單
看罰單內容是11/14,下午違停在人行道被罰600元
地點在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號旁
時間是15:30分

馬上調自己租借紀錄
莫名其妙收到GoShare通知違停罰單
很明顯我租、還的地點都在台北市內湖區
時間也很清楚顯示是9:06-9:14

時間地點都差這麼多
是怎麼認定是我違停而通知我繳費呢

已經聯絡線上客服⋯就看他們怎麼處理
文章關鍵字
Lawu wrote:
今天莫名其妙收到GoShare...(恕刪)


你的戶籍也碼一下...
肥貓宅男 wrote:


你的戶籍也碼一下...(恕刪)

那是gogoro的戶籍
Lawu wrote:
今天莫名其妙收到GoShare...(恕刪)

感覺挺烏龍的
應該不成立
關注一下
Lawu wrote:
那是gogoro的戶(恕刪)


弄錯抱歉
Lawu wrote:
今天莫名其妙收到GoShare...(恕刪)

養成習慣,車停好拍個照再離開
所以用信用卡還是可以找到樓主,現在幾家租賃機車公司不會再叫你簽本票的!
還有我死黨到我家及公司上網,干那些人什麼事?
我沒他那麼好命,那麼大把的美國時間!
樓主的例子可以證明

一旦被罰,找紀錄上是哪一個車主來負責就對了

即使有超級明顯的邏輯錯誤,還車地點遠遠不同於被開單地點
也不會主動分辨

遇到這種事情
就是樓主倒楣了
因為你得自己不厭其煩地去澄清、證明
想辦法讓該公司撤銷對你的處罰
愛地球老爸 wrote:
所以用信用卡還是可以找到樓主,現在幾家租賃機車公司不會再叫你簽本票的!
還有我死黨到我家及公司上網,干那些人什麼事?
我沒他那麼好命,那麼大把的美國時間!

這位是不是走錯樓了?
有看到在別棟跟人互噴
leoliou wrote:
這位是不是走錯樓了?
有看到在別棟跟人互噴

他樓下那位
你樓上那位也是

那隻眼睛看到樓主
不厭其煩地去澄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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