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被偷…失主PO文找到人可以「貓」 看到賊他真的出拳

新聞效(笑)果而已~~
PO文 看見可以撞或喵~~ 但正常人誰會想倘這混水 頂多通報而已 除非很熟識朋友
這案件 是"剛好" 他自己"本人" 撞見嫌犯 才敢追逐嫌犯
但是 他這處理方式還是有點 不太理智 不可取...
因為他驚動了嫌犯~~所以車子情急之下倒車受損
大家都知道維修費很驚人
他應該冷靜處理,知道大概位置後馬上報後請警方處理,車子就不會受損
但是車主 有錢就沒差..且自己忘記把感應鑰匙放車上也是有點責任
song945
竊賊被逼急了,會做出什麼事也不可預期,遇到這樣的事,應該報警讓警察去處理比較安全,而且你追竊賊發生什麼意外,說不定還有相關責任。
CONA24
對啊,不要最後你比偷仔關的久,那不就搞笑了。
進了警局搞不好他做筆錄還比你快走出大門,
所以車主大概認為不貓個兩下怎能消氣,
竊盜罪以台灣的現行的法律與判決來說,都是很輕微,
車主貓他兩下搞不好罪責還比竊盜罪更重,
即便是被關,出獄後再犯的機率還是超高,
這類更生人重操舊業的比例,只比煙毒犯低一點。
老姆迷
你可以了解什麼是侵占罪,希望大家都不會碰到這方面的困擾。
rstmeqft
我不懂法 但 ace ventura說的一年後 在路上被認出來,應該可以吧。報案後,在路上被我認出 我當然先報警後,若覺得自身可壓制對方,就上前表明後 後面真打起來 我算傷害!!!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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