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拆解電池被發現要賠250萬,如果拆解後藏起來,只要賠2萬5千元,是這樣的意思嗎?如果小偷偷走電池,拆解,放到gogoro門口,那車主要不要被罰250萬?還是如果抓不到小偷來認罪,那就要賠250萬?以及毀損是民事或刑事責任?會不會摩托車被偷之後車主會淪落到傾家蕩產及坐牢的命運??
想那麼多幹嘛現在汽油那麼便宜買汽油機車比付月租費還便宜何苦買台要擔心電池的車狄拉克 wrote:所以拆解電池被發現要賠250萬,如果拆解後藏起來,只要賠2萬5千元,是這樣的意思嗎?如果小偷偷走電池,拆解,放到gogoro門口,那車主要不要被罰250萬?還是如果抓不到小偷來認罪,那就要賠250萬?以及毀損是民事或刑事責任?會不會摩托車被偷之後車主會淪落到傾家蕩產及坐牢的命運??
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真個合約規定不符人...(恕刪) 是阿,真的是搞不懂你阿,人家說什麼就跟著說什麼,被牽著鼻子走,沒看過合約也可以說合約不可思議???早在四個月前就已經有電池豁免條款了,失竊根本不用賠電池。
whatsnew wrote:可以經由保養或清洗的來延長壽命的油箱跟電池根本上就是二個不一樣的東西想執著於消耗品的定義請自便...(恕刪) W大專業好文不推不是正港騎士何必花時間解釋還有高手回應耐用度高並不等於不是消耗品。避免觸犯高貴的版規14. 討論區內勿發表商業性質廣告或是為特定網站、blog宣傳舉例品牌打碼處理b***的引擎10萬公里 才需要大修k****的引擎 3-5萬公里 就要大修這兩種等級的車原來都只是同樣的消耗品好棒棒的邏輯
對gogoro社會大眾還是應該抱持樂觀其成的態度,因為:1.別人花大錢買精品車讓我們少吸點廢氣,不好嗎?2.gogodo或多或少也帶動一些就業機會,不好嗎?3.gogoro海外行銷若成功,賺進外匯不好嗎?不喜歡,就不要買,別人想買是別人的事,反正月租費是買的在繳社會是多元的,人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