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的電池合約之討論,好厲害的合約


531xx wrote:
GOGORO 換電...(恕刪)
為了保護自己,還是別碰它!
所以拆解電池被發現要賠250萬,如果拆解後藏起來,只要賠2萬5千元,是這樣的意思嗎?如果小偷偷走電池,拆解,放到gogoro門口,那車主要不要被罰250萬?還是如果抓不到小偷來認罪,那就要賠250萬?以及毀損是民事或刑事責任?會不會摩托車被偷之後車主會淪落到傾家蕩產及坐牢的命運??
想那麼多幹嘛
現在汽油那麼便宜
買汽油機車比付月租費還便宜
何苦買台要擔心電池的車
狄拉克 wrote:
所以拆解電池被發現要賠250萬,如果拆解後藏起來,只要賠2萬5千元,是這樣的意思嗎?如果小偷偷走電池,拆解,放到gogoro門口,那車主要不要被罰250萬?還是如果抓不到小偷來認罪,那就要賠250萬?以及毀損是民事或刑事責任?會不會摩托車被偷之後車主會淪落到傾家蕩產及坐牢的命運??

狄拉克 wrote:
所以拆解電池被發現要...(恕刪)


台灣的法官令人不放心

狄拉克 wrote:
所以拆解電池被發現...(恕刪)


你說得沒錯, 就是這樣 ~~
真個合約規定不符人性,會買的人真是讓人不可思議。

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
真個合約規定不符人...(恕刪)


是阿,真的是搞不懂你阿,
人家說什麼就跟著說什麼,被牽著鼻子走,
沒看過合約也可以說合約不可思議???
早在四個月前就已經有電池豁免條款了,
失竊根本不用賠電池。

whatsnew wrote:
可以經由保養或清洗的來延長壽命的油箱跟電池根本上就是二個不一樣的東西
想執著於消耗品的定義請自便...(恕刪)


W大專業好文

不推不是正港騎士

何必花時間解釋

還有高手回應

耐用度高並不等於不是消耗品

避免觸犯

14. 討論區內勿發表商業性質廣告或是為特定網站、blog宣傳

舉例品牌打碼處理

b***的引擎10萬公里 才需要大修

k****的引擎 3-5萬公里 就要大修

這兩種等級的車

原來都只是同樣的消耗品

好棒棒的邏輯


對gogoro社會大眾還是應該抱持樂觀其成的態度,因為:
1.別人花大錢買精品車讓我們少吸點廢氣,不好嗎?
2.gogodo或多或少也帶動一些就業機會,不好嗎?
3.gogoro海外行銷若成功,賺進外匯不好嗎?
不喜歡,就不要買,別人想買是別人的事,反正月租費是買的在繳
社會是多元的,人也一樣
如果我有能力DIY完全符合這台車的需求的電池,這樣我可以只買車不租電池嗎?我就是不想要被電池合約綁死死,我就是有能力處理供電問題,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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