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 能不能停這個車位?

Gogoro 掛的是「電動車」的車牌,完全可以停。

合法合情也合理。


cdx wrote:
現在騎充電車被歸類...(恕刪)


看到自己的充電車能用的充電座,就大呼小叫其他不能充電的"電動車"不准停旁邊的"電動二輪車專用車格"

這讓人想到之前公車上,倚老賣老的人大聲怒斥坐在普通座上的年輕人讓位
禮讓是美德,但不是義務

為了自身方便侵犯他人的權利,這不是流氓什麼才是流氓?
cdx wrote:
現在騎充電車被歸類於...(恕刪)

不,是不准其它電動車停的(像你還有閃一邊去這類的),比較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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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另一邊三個停車格的地方也是有一個充電座的!!(台中市英才路公正路交叉路口)!!

顯然這停車格設置目的是為了充電,而不是為了停放車輛,所以要停這的前提就是要充電!!補充能量!!

其實我也是覺得GGR可以停,但是有前提,就是車一上人行道就用牽的,然後停車,提著大大的電池去後面換電站換電池,
再提著大大的電池回來裝上您的愛車,然後再牽著車離開人行道!!
因為目標就是補充能量!!
cdx wrote:
我看殘障停車位也沒...(恕刪)


硬拗也不是這樣

殘障車位有指定對象,而且還要申請特定停車證

電動車需要申請特定充電換電不同停車證嗎?

事先說清楚一件事。
如果我到高雄夢時代看電影要停充電區時完全沒格子,遇到油車我會請管理人員來處理,遇到換電車也相同做法。
如果,最後真的沒位置充電,我會選擇插在換電車之間或換電車和油車之間拉延長線充電。


立法都有背後法益(也就是要保障或促進特定族群的理由)

電動(機)車專用停車位有他的背後意義,讓容易找停車位成為誘因

就是要鼓勵油車更換電動車(這對油車族群是不平等沒錯)

所以遇到油車停電動車專用停車位,或許可以請人幫忙勸導或逕行舉發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305/1069680/
北市將劃設低碳運具、電動車格 違規占用最高罰3萬元


但是換電跟充電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區別,都是有權力停這位置的



再進一步思考,充電車如果停這位置,但是不進行充電行為,這樣算是佔用嘛?
這是充電車專用停車格,換電停油車格。
moacetyl wrote:
立法都有背後法益(也...(恕刪)
夜空翔 wrote:
如標題,見下圖,go...(恕刪)


這台PGO油車,肯定是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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