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
奇怪了,誰規定一定要搞清楚才能發言的?
一整個莫名其妙...(恕刪)
沒弄清楚就來發言批評 被砲只是剛好而已
要有基礎程度再來上大學求知識吧
dennis10 wrote:
無知的是你 電池有損耗就要付服務費?
你知道有看過蘋果跟你收電池月租費嗎?
照你這神邏輯 所有的電池產品都可以說非買斷 跟你收電池服務費才對 ^^
如果都自充了 比照手機等 服務費怎麼可能合理? 你又知道購買費用裡面不包含電池了?
標準的冤大頭~~被賣還幫人數錢 沒有辦法理性思考的真可悲...
芒果冰拿鐵 wrote:
有關 那就是那...(恕刪)
第6條 電池所有權
使用者知悉Gogoro或Gogoro®電池服務商為Gogoro®電池之唯一所有權人,使用者對Gogoro®電池均未享有所有權、其他物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任何權利。除依本合約享有使用Gogoro®電池之權利外,使用者不得對Gogoro®電池主張或行使所有權、留置權、其他物權或任何權利,且使用者無權將Gogoro®電池之任何權利或權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