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r政策又轉彎了!7200KM ,話說它這個公里數是怎麼算的!大家好奇不?我沒騎他們家的我不知道

狗黑為了糊口飯吃,發這種文,真是證明網軍的中文能力大有問題。
首先 最重要的重點在於合約內容
至於要某些人推給業務,我覺得可以直接客訴,看公司怎麼處理
但要有證據啊,不然萬一到時對方否認(所以知道合約的重要了吧?)
當初有錄音,證明是對方員工所講的,或拿去打官司說不定會有點贏面???
明知道不行也知道業務教你鑽漏洞
被抓要嘛自己吞,要嘛把對方糾出來
看要對質還是怎樣,耍賴真的不像是大人該有的行為

連租摩托車很多都要簽本票的,誰敢只聽老闆講
不看內容就簽下去???
bast1976jp 2cl4 wrote:
ggr政策又轉彎了!7200KM...(恕刪)


我比較好奇你的中文閱讀能力
bast1976jp 2cl4 wrote:
ggr政策又轉彎了!7200KM...(恕刪)


大聲就贏??瓜張喔
看海成花 wrote:
這就是商業小遊戲阿.(恕刪)

商業小遊戲≠唬爛消費者
打壞商譽而已
嚴重點還不知道會不會有法律責任
只要每月總里程不達連續2個月超過1,600公里

你可以買兩台,每個月輪流騎爆的意思?
bast1976jp 2cl4 wrote:
ggr政策又轉彎了!7200KM...(恕刪)


其實本來定義1600KM是商用本來就不太合理(騎上下班這個里程是有機會超過的~上下班應該也算商用~哈)
以我之前在竹科來說,有部門同事住靠海邊的竹北、南寮,騎車上下班,往返一天至少就35公里,加上逛街買飯趴趴走,1600KM........不小心就超過了
(別懷疑,還滿多人這樣騎車的,因為竹科上下班很塞,沒小孩要接送問題,騎車真的比較快,如果上班時間比較特殊可以避開尖峰,當然還是開車輕鬆,上下68快速道路一下就到了)
更何況很多跑外務、跑業務的人員,整天趴趴走,一天騎七、八十甚至上百公里大有人在
只能說,限制是隨它們喊的!!當這門檻低到不比油車划算,打算盤精明的台灣人馬上又會轉向了
你說的對 wrote:
不是商用就算一個月跑30000...(恕刪)


睿能和眾多狗粉們一開始不是說,商用因為高里程,更會折損電池,所以OOXX....一面倒的捍衛商用高費率的合理性!

那撇開「商用」二字,為何非營業事由的高里程且同樣折耗電池的行為,就沒問題?

所以當初睿能一開始宣稱就算一公里商用也要改商用資費的海口,就完全無法解釋我早先提出的疑問:「如果一般資費費率下商用,卻都不超出里程規範,為何一定要選商用?」

因為睿能宣稱的資費設計是以電池的耗損為主要考量因素,那不同行為卻同樣的使用里程下,請問電池的耗損程度有何差異?

合約不是簽了就無敵,不要忘了「誠信原則」!
狗肉的車車就是:
明明車是買的,但是要騎(電力來源)卻還要月租,還不能破解改機...

以手機觀念來看: 我買了一隻手機,要付租金才能開機,上網/語音超量要多付錢,更悲劇的是「只限定某家公司,不能轉家,不能私自改機」,就連日常保養或維修也限定一家,這種喪權辱國的合約怎麼簽...

以一般油車觀念來看:
買車較騎就騎,加油保養不限定那家,不違反交通法規的改車很隨意,中油不會要求先付月租後才能加油

以一般電車觀念來看:
騎多少就花多少電錢,騎成習慣和耗電有關

希望狗肉可以開放電池...
狗肉電池滿意用狗肉方案,狗肉保養據點滿意就去...
不好就換三陽電池...去光陽據點...
要用服務來留住客戶,強制要求用戶簽訂喪權辱國的合約
戴浴帽的蜘蛛 wrote:
制是隨它們喊的!!當這門檻低到不比油車划算,打算盤精明的台灣


限制是
1.連續兩個月1600km以上。
2.從事商業行為。

兩個條件同時達成,所以你要辦吃到飽,
就算你24小時無止盡的環島365天,Gogoro也不會對你開罰,因為不是商業行為。
但若途中有兼做外送,那就不行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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