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r政策又轉彎了!7200KM ,話說它這個公里數是怎麼算的!大家好奇不?我沒騎他們家的我不知道https://www.storm.mg/article/2565078 舔狗政策 遲早會倒閉 與先前的1600差幾倍4.5倍,但還不夠誠意,吃到飽的定義,本來就是我在你這台車上用多少電就是多少電 像手機吃到飽 我用幾M電信公司從來也沒收違約金 而且還可以分享流量 你ggr卻不是我用在你特定產品上我卻 還要被7200公里給限制 ,誠意不夠
bast1976jp 2cl4 wrote:ggr政策又轉彎了!7200KM...(恕刪) 看來你想丘,又想不被吃虧天底下哪有想出名不付代價的事我都想買一台來拆解 破解你電池看你里程到底怎麼算是開大燈一整天 也算里程還是真的很就是走幾公里就幾公里吃到飽用戶可以試一下1 用電量在判里程數2 真的實際里程數的里程,電腦真的沒灌水有必要質疑 是不是天天每公里在多加黑鍋給使用者
bast1976jp 2cl4 wrote:ggr政策又轉彎了!7200KM...(恕刪) 黑狗黑到閱讀能力有問題?https://www.storm.mg/article/2565078有少數用戶選擇騎到飽資費方案進行外送平台服務,每月平均3,500公里,單月最高紀錄達到7,200公里,是一般用戶10至20倍的用量,相對排擠一般用戶尖峰時刻的電池交換需求。 7200明明是有人跑出的紀錄,結果被你看是限制.....
bast1976jp 2cl4 wrote:ggr政策又轉彎了!7200KM...(恕刪) 我是快三年的g2車主,這幾天大家吵吵鬧鬧的吵吃到飽?為何不能吃到飽?其實這跟我沒關係,但以第三者立場來看這合約是有限吃到飽而不是吃到吐.很多人拿電信吃到飽來比喻,這也不一定對.有些電信公司吃到某程度後降速限流處理,這算不算限制.為何大家都不說?或許ggr吃到飽方案修改為到某里程後限速降到10km,這樣不就大家都解套了.一開始簽約的吃到飽方案條款都寫得十分清楚.是有人去挑戰條款跟合約的.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大家要記住這句話.ggr也算釋出善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