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只是來詢問一下意見 過年期間我的車在小商店外面被弄倒 然後沒報警,我想說小破而已其他部分沒甚麼問題 當下也有留電話,我想說過年也沒那麼快處理就先騎回去 之後我就去原廠報價大概1500而已 想說對方應該很快賠 結果昨天打電話說報價後原本約晚上打給我付錢 結果沒打 我隔天中午打給他 今天晚上在約出來 我想問的是如果一直這樣無限迴圈的話 我是不是可直接告他毀損罪,或是直接跟他說已經報警了??? 我當下沒報警!!!!!!!!!
雨剎死 wrote:先說我只是來詢問一下...(恕刪) 除非不打算求償不然當下沒報警事後你要怎麼證明是他弄壞的。我是覺得無論如何,只要你有想要求償就要報警,沒有想要求償也要考慮要不要報警不然事後對方咬你
雨剎死 wrote:我是不是可直接告他毀損罪,或是直接跟他說已經報警了???(恕刪) 毀損罪之構成要件為何?https://www.vac.gov.tw/cp-2196-35477-1.html中華民國刑法 第 354 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這是給國家的, 不是給你的)..賠你, 要打民事..只有一千五, 那 打官司 時間成本, 你最好要算一下..
雨剎死 wrote:先說我只是來詢問一下(恕刪) 沒報警就會變得很麻煩,然後你也要確保那監視器的檔案還沒被洗掉。通常政府的監視器保留會比較久,若是私人的可能一兩個禮拜就循環洗掉了。而且你拖得有點久,要快的話就是先去報警,趕快調畫面。不然口說無憑,對方若擺爛,你也拿他沒辦法。再來如果你為了1500去法院告他,付出的時間金錢及心力都會超過很多,再來你也要有"證據"才有辦法告他,單憑你有他的電話...實在不能當做什麼證明。所以要快就先去調畫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