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GOGORO資費比照電信業者收費方式,真覺得根本不適用,你GOGORO真的不要硬是在電池使用上占消費者便宜,就不能騎多少消費者就付多少嗎?這樣也不會有什麼1600公里商用問題不是嗎??居然騎個車也用電信業收費方式真的不妥啦!!!如果照你們這種吃相,那每個行業都可以改成電信業收費方式了,例如:星巴克月付1000元12杯,沒月付不給喝,一個月喝10杯也算1000元,看電影也一樣這樣搞!!!!還是回歸公平使用者付費原則吧,你GOGORO不要占消費者便宜,消費者也不要占你們的便宜,這樣不是很好嗎!
還有不要什自由省不省專案!就單純一公里多少錢就好,說穿了你GOGORO弄那麼多資費選擇不就是在等哪一個消費者這個月突然多騎或少騎在那邊占便宜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