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譚姓女子上月底將剛買不久的電動機車Gogoro,停在南屯區河南路附近,但譚女疑因剛牽車不清楚熄火機制,離開時未將機車熄火,當時巡邏行經該處的警員發現後,擔心機車遭竊,因此聯絡車主與家人,並在家人同意下,將機車牽至派出所。
譚女隔天睡醒後發現,趕緊前往領車,譚女說,該車有踢側柱即可熄火的機制,但不知立中柱沒有相同機制,才會讓機車置於失竊風險中,感謝警方協助。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員楊耀昇在上月30日深夜,巡邏行經南屯區河南路一帶時,發現路旁停放一輛Gogoro電動機車,但機車車燈仍亮起,沒有熄火,因警員遲遲等不到車主出現,因此透過系統查詢後,聯絡車主,但車主一直沒接電話,警員再聯絡車主的家人,並在車主家人同意下,將機車牽往派出所,以免遭宵小覬覦。
隔天清晨,24歲的譚姓女車主睡醒後,發現手機有多通未接來電,趕緊回撥,才知機車因沒熄火,已被牽到派出所。
應該立法強制要求騎乘電動機車者,應該接受3-6小時的使用說明,構造認識,緊急處理,簡單故障排除,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騎乘上路,避免浪費警力與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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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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