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今天說不服使用GGR的版本當公規的是你,提出新的方案的也是你。但針對自己提出的方案卻又不斷的講 其核心在於「在家充電」就好,只是平日通勤用途的話,根本也不需要每隔一段時間就特地繞去換電站報到 難道你當真覺得不是住透天厝的人會每兩三天提著電池上樓充嗎?住透天厝的人又會在累了一天到家後一定會每天養成習慣順手充嗎?
懶得提上樓在台北市是非常有可能會發生,買來新鮮期兩週內你可能會充的很興奮。但時間一久恐怕你就不會覺得這是個既環保又可運動的事。另外更重要的一點是忘了!! 如何減少這兩個問題才是電車的重點。因為電車除非換電否則不是你到了充電現場馬上就可補足能源再上路的。尤其在續航力無法動輒超過120km的狀況下這個就變得更為重要。[120km差不多就是一般機車會去加油的一個臨界點,新款噴射的機車里程更是超過這以上],騎機車上下班的人在台灣佔的比例極高。但這些族群對應他在另一篇專訪中所講的 一天平均里程不過 13.3 公里 根本就是完全不可能的事。除非你所打算鎖定的是買菜用的車。否則對於上班族動輒來回20-30公里起跳的每日里程。很快的就會發現這一套並不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