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310624 wrote:
這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減少機車占用的體積,不如去減少汽車占用的,更有效果..(恕刪)
佔用道路停車本來就是錯的,柯P也早就說過道路是給車子走的,不是要留空間讓你停車的,你去看日本就是這個樣子,汽車和機車都不應該停路邊,去停車場和自家車位停你的車。
satck371 wrote:
自己是台北市民
我倒覺得既然ubike可以成功
共享機車或許也可以
台北大多通勤族
需要的也不是可以殺灣,尾數多快的車
只是要一個上下班低成本、快速的交通工具
而目前多數的通勤族
機車到了定點
就是放一整天...
根本利用率很低
公司停車場還有很多10-20年的老機車
可以看的道里程的
都只有2~5萬
大多也只是上班騎而已
或許這也是電動機車的一個突破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