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在當年1969年513排華暴動之後,開始施行「新經濟政策」,也就是把國民分成兩等人在馬來亞(西馬)本土的馬來人,以及婆羅洲(東馬)的土著,享有各種優惠比如說國立大學名額、公職人員比例、特定行業執照、一般私人公司董事享有保障名額等等當時很多峇峇娘惹人被剝奪了土著身分明明都已經住在馬來亞幾百年了,也跟馬來人長期混血
在我的理解馬來人其實是誠實而懶惰的,相較於勤奮又狡詐的華人,長期以來吃虧太多。而華人又太過聰明,各顧各的利益,面對馬來人粗暴的抗議,沒有招架的力量。支持貪污的總理(貪很大的污),排華、反華變成最大的正當性。茨場街(唐人街)在老火車站附近,劉蝶廣場在武吉免登,報導說這次示威範圍包括這兩個地方,想來是人數眾多、聲勢浩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