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翻天 wrote:
北京快對日本動武啊....(恕刪)
已經開始每天進出日本宣稱的領海,日本要開始裝孬也沒辦法。
上此日本進中國領海,被兩次警告砲擊,日本連警告都不敢,只會呼嚨國內? 這不就很像國內某黨?
等著慢慢自爆吧,反正就算要神風,中國也都準備好了
tony333324 wrote:
如果依循聯合國憲章
那.....白紙黑字寫著.......
那要行駛五常權力的國家....是中華民國, ROC, 請參考聯合國憲章英文版第23條, ROC, 不是PRC, 寫得很清楚....
至今未修正, 從聯合國創立至今....聯合國憲章沒有修正.......(恕刪)
联合国宪章(全文) wrote:
第二十三条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各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
二、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定为二年。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后第一次选举非常任理事国时,所增四国中两国之任期应为一年。任满之理事国不得即行连选。
三、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代表一人。.......(恕刪)


tony333324 wrote:
憲章是憲章
你認為是你認為
我認為是我認為....
合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