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三条 一、安全理事会对于职权内之执行行动,在适当情形下,应利用此项区域办法或区域机关。如无安全理事会之授权,不得依区域办法或由区域机关采取任何执行行动;但关于依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付本条第二项所指之任何敌国之步骤,或在区域办法内所取防备此等国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骤,截至本组织经各关系政府之请求,对于此等国家之再次侵略,能担负防止责任时为止,不在此限。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敌国系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而言。
tony333324 wrote:解釋一下ROKDPRK阿不都是Korea 都是Korea沒錯所以叫做南北韓阿台海兩岸與朝鮮半島情況不同當初美國出賣ROC之後跑去和中國共產黨手牽手承認PRC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同屬一個中國美國外交承認也由中國台北轉向中國北京這就是美國遵循多年的一個中國(PRC)※日本的一個中國同上南北韓分別有美蘇大佬撐腰在聯合國有各自的席次彼此有共同邦交國國際上稱南北韓或兩韓,沒有問題台灣國是有個雞拔毛?撇開國際承認不談何年何月何處建立台灣國?建國歷程都講不出來哪來的一邊一國?民進黨詐騙集團把台灣人民都當白痴逆?
tony333324 wrote:如果依循聯合國憲章那.....白紙黑字寫著.......那要行駛五常權力的國家....是中華民國, ROC, 請參考聯合國憲章英文版第23條, ROC, 不是PRC, 寫得很清楚....至今未修正, 從聯合國創立至今....聯合國憲章沒有修正.... 聯合國憲章現在也還寫蘇聯雖然憲章本文未修正但是已經無異議讓俄羅斯繼承蘇聯的一切權利包含俄羅斯加入聯合國日期也回溯到1945年